达州市琦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达州市琦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曾家沟养殖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的函》及《达州市琦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曾家沟养殖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规定,结合专家意见,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设计年出栏生猪13500 头,设计建筑面积 14391.05㎡。规划用地面积为 1.70hm2(合25.52亩),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38hm2、道路和广场硬化铺装面积 0.29hm2、绿地面积 0.03hm2、占地性质全部为临时占地;项目建设共挖填土石方总量4.92万m3(自然方,下同),其中挖方总量2.46万m3(含表土剥离量0.01万m3),填方总量2.46万m3(含绿化表土利用量0.01万m3),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外弃土石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达州市琦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曾家沟养殖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项目概况、组成、工程布置、施工工艺等介绍基本清楚,方案按初步设计深度进行编制,以及将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定为一级等,均符合水土保持相关规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清楚,防治责任主体明确。水土保持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可行,布局基本合理。效益分析内容全面,结论合理。
项目为补报方案,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0hm2,方案表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将项目划分为项目建设区一个防治分区合理。
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50.03 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已列水土保持投资 36.29 万元,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专项投资 13.74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 29.11 万元, 植物措施费 2.56 万元,监测措施费 3.0 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 5.10 万元,独立费用 7.50 万元,基本预备费 0.55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 2.21 万元。
三、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报告》批复的后续工作。认真落实水土保持资金,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同时,及时组建水土保持工作机构,建立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貌植被。施工结束后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避免土石方重复挖填,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造成水土流失。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规定,你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缴纳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 2.21万元。对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加强水土保持监理及宣传工作。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同时,在工程区醒目位置制作固定的水土保持标语及水土保持公示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工作报告制度。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应定期向通川区水土保持局书面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严格履行方案变更备案报批手续。该工程的地点、规模若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备案。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若需作出大变更,须报我局批准。
(七)规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制度。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规定,项目建成投入运行之前,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其验收结论报通川区水土保持局备案。
(八)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环保责任,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附件:达州市琦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曾家沟养殖场水土保
持方案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
达州市通川区水务局
2020年11月12日
四川省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书
项目 概况 | 项目名称 | 达州市琦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曾家沟养殖场 | ||||
建设单位 | 达州市琦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乡曾家沟村 5、6 组 | |||||
占地面积 | 1.70hm2(临时占地) | 土石方挖、填总量 | 土石方开挖总量2.46万m3,回填总量2.46万m3 | |||
占地面积 | 2.80公顷(临时占地)) | 土石方 挖填总量 | 1.18万m3 | |||
借方 | 数量:/ | 弃渣 | 数量:/ | |||
来源:/ | 去处:/ | |||||
(计划) 开工时间 | 2018年12月 | (计划) 完工时间 | 2019年6月 | |||
(计划) 开工时间 | 2019年12月 | (计划) 完工时间 | 2020年12月 | |||
方案编制单位 | 达州市琦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评审专家 | 李惠(编号ST042)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水土保持) | |||
工作单位 | 四川省水土保持学会 | 联系电话及邮箱 | 13795686678 549934075@qq.com | |||
联系电话 | 13795686678 | 邮箱 | 549934075@qq.com | |||
技术 评审 意见 | 经审查,《达州市琦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曾家沟养殖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项目概况、组成、工程布置、施工工艺等介绍基本清楚,方案按初步设计深度进行编制,以及将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定为一级等,均符合水土保持相关规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地方规划,项目建设不存在重大水土保持制约因素。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清楚,防治责任主体明确。水土保持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可行,布局基本合理。效益分析内容全面,结论合理。水土保持措施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充分,编制方法正确,取费标准合理。《报告表》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设计年出栏生猪13500 头,设计建筑面积 14391.05m2。规划用地面积为 1.70hm2(合25.52亩),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1.38hm2、道路和广场硬化铺装面积 0.29hm2、绿地 面积 0.03hm2,占地性质全部为临时占地;项目建设共挖填土石方总量4.92万 m3(自然方,下同),其中挖方总量2.46万m3(含表土剥离量0.01万m3),填方总量2.46万m3(含绿化表土利用量0.01万m3),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外弃土石方。 本项目为补报方案,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0hm2,方案表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将项目划分为项目建设区一个防治分区合理。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50.03 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已列水土保持投资 36.29 万元,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专项投资 13.74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 29.11 万元, 植物措施费 2.56 万元,监测措施费 3.0 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 5.10 万元,独立费用 7.50 万元,基本预备费 0.55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 2.21 万元。 综上所述,同意通过技术审查。 评审专家(签名):李惠
2020年 11月6日 | |||||
备注 | 本意见书仅作为 达州市琦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曾家沟养殖场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之附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所用。 | |||||
本意见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评审专家及审批机构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