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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审批《城西壹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宏义莲花湖〔2020〕56号)及《城西壹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收悉。通川区水务局组织专家组进行了技术评审。经讨论质询,专家组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并同意通过技术评审。方案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经专家组复核,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规定,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城西壹号项目属新建建设类项目,设计总建筑面积为245231.4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5494.15㎡,地下建筑面积69737.31㎡。总占地面积6.78km2,均为永久征地,施工营地和表土堆场等临时工程均布置在永久征地范围内,不单独新增临时占地,占地类型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住宅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等。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45.20万m3,其中剥离表土0.61万m3,一般土石方开挖44.59万m3(含拆迁建渣0.23万m3);土石方回填量共计约6.23万m3,其中表土利用0.61万m3,一般土石回填5.62万m3;项目弃渣38.97万m3,弃渣已全部运往高新区长江弃土场集中堆放,本项目不单独设置弃土场。项目总投资138000万元,项目已于2020年8月开工,计划2025年8月建成,基建总工期60个月。
本项目位于通川区马踏洞片区城市运动公园西南侧400米处(场地中心坐标为E107°26′53″、N 31°13′10″),原始地形为一构造剥蚀、侵蚀作用形成的丘陵区,拟建场地整体呈西北高东南低走势,场地北向至南西向有一条沟谷直通凤凰大道对面,原地貌高程为320.47~355.77m,相对高差约35.30m;项目区气候类型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6~17℃,多年平均降雨量1075~1260mm;项目区土壤主要以水稻土、黄壤土为主,植被类型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项目区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项目区属西南紫色土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工程区土壤侵蚀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1970t/km2?a;项目区属嘉陵江级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78h㎡。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百分之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挡护率百分之92,表土保护率百分之92,林草植被恢复率百分之97,林草覆盖率百分之23。
(五)基本同意防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
(六)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基本可行。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保持投资概算编制原则、依据充分,估算结果正确。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466.7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用235.55万元、植物措施费用102.13万元、监测措施费用25.00万元、临时措施费用34.45万元、独立费用55.21万元、基本预备费5.5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81万元。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三、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报告》批复的后续工作。认真落实水土保持资金,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同时,及时组建水土保持工作机构,建立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貌植被。做好表土剥离保护和弃渣综合利用,弃渣要及时运至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点并进行防护,严禁乱倾乱倒。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整治并恢复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避免土石方重复挖运,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造成水土流失。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规定,你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缴纳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8.81万元。对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加强水土保持监理及宣传工作。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同时,在工程区醒目位置制作固定的水土保持标语及水土保持公示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工作报告制度。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应定期向通川区水土保持局书面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严格履行方案变更备案报批手续。该工程的地点、规模若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备案。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若需作出大变更,须报我局批准。
(七)规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制度。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规定,项目建成投入运行之前,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其验收结论报通川区水土保持局备案。
(八)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环保责任,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附件:城西壹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
达州市通川区水务局
2020年11月6日
《城西壹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技术评审意见
城西壹号项目属新建建设类项目,设计总建筑面积为245231.4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5494.15㎡,地下建筑面积69737.31㎡。总占地面积 6.78h㎡,均为永久征地,施工营地和表土堆场等临时工程均布置在永久征地范围内,不单独新增临时占地,占地类型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住宅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等。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45.20万m3,(其中剥离表土0.61万m3,一般土石方开挖44.59万m3(含拆迁建渣0.23万m3);土石方回填量共计约6.23万m3,其中表土利用0.61万m3,一般土石回填5.62万m3;项目弃渣38.97万m3,弃渣已全部运往高新区长江弃土场集中堆放,本项目不单独设置弃土场。项目总投资138000万元,项目已于2020年8月开工,计划2025年8月建成,基建总工期60个月。
本项目位于通川区马踏洞片区城市运动公园西南侧400米处(场地中心坐标为E107°26′53″、N 31°13′10″),原始地形为一构造剥蚀、侵蚀作用形成的丘陵区,拟建场地整体呈西北高东南低走势,场地北向至南西向有一条沟谷直通凤凰大道对面,原地貌高程为320.47~355.77m,相对高差约35.30m;项目区气候类型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6~17℃,多年平均降雨量1075~1260mm;项目区土壤主要以水稻土、黄壤土为主,植被类型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项目区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项目区属西南紫色土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工程区土壤侵蚀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1970t/km2?a;项目区属嘉陵江级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2020年10月19日,通川区水务局组织专家对《城西壹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经讨论质询,专家组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并同意通过技术评审。
方案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经专家组复核,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规定。专家组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管理要求,现提出技术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项目及项目区概况介绍清楚。
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较全面,评价基本合理,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不存在重大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
(二)方案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工艺与方法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基本合理。
(三)弃土(石、渣)处置方式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四)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分析与评价基本合理,水土保持工程界定基本清楚。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78h㎡。
四、水土流失预测
本项目基础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共扰动地表面积 6.78h㎡。项目区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预测范围及时段合理,预测内容全面,方法可行。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2126.99t,施工期为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时段。
五、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百分之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挡护率百分之92,表土保护率百分之92,林草植被恢复率百分之97,林草覆盖率百分之23。
六、防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
(一)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项目建设区一个防治分区。
(二)防治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基本完整有效,措施等级、标准明确,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基本可行。防治区措施布设如下:
同意该区表土剥离与保护利用措施以及在项目施工期间布设的C20砼盖板沟、雨水管、C20砼排水沟、透水铺装等工程措施以及景观绿化措施;同意施工期间布设的临时排水沟、沉砂凼、临时拦挡、临时遮盖、撒播黑麦草等临时措施。
七、施工组织
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基本可行。
八、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范围、时段、内容和方法符合《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办水保〔2015〕139号)等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原则、依据充分,估算结果正确。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466.7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用235.55万元、植物措施费用102.13万元、监测措施费用25.00万元、临时措施费用34.45万元、独立费用55.21万元、基本预备费5.5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81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水土保持效益分析内容全面,结论合理可信。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六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能达到或超过方案防治目标,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恢复或改善。
十一、实施保障措施
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内容全面、总体可行。
十二、图件
水土保持图件完整,设计图纸基本规范。
十三、其他
专家组认为:修改完善后的《城西壹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可上报通川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专家组组长:杨尚峰
成 员:李 惠 谭周兵
2020 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