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运局,碑庙镇、北山镇、罗江镇、蒲家镇、双龙镇、江陵镇、东岳镇、金石镇人民政府:
达州市财政局 达州市扶贫开发局 达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20〕32号)下达我局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23万元(中央资金160万元,省级资金463万元),其中:支持人口较多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资金160万元;区本级自主安排463万元,根据《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通知单》(P〔2020〕A681号)批示精神,现将批复的项目及资金下达到区交运局和各镇,请严格按照《达州市通川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通区财农〔2017〕83号)文件加快项目实施并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工期和质量,于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项目自验并申请区级验收,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将收回项目资金并全区通报。
一、项目内容及补助资金
(一)碑庙镇项目补助资金89.9万元,其中:
1.中坪村:村道硬化4.5米宽公路1公里,补助资金15万元(碑庙镇中坪村村道新开挖毛坯及硬化4.5米宽公路项目,于2013年元月启动,2014年9月完工,经通川区交运局验收合格6.1公里,中坪村与施工方初步结算价为335.5万元,区交运局补助到位资金131万元,村民集资到位资金28万元,中坪村与施工方结算下差资金176.5万元,此次计划补助15万元);
2.伏龙村:新建碑庙镇伏龙村5、6、7组到青宁镇化马村8组再到安云乡凤翔村4组接省道S303毛坯公路4.2公里,补助资金42万元;
3.陡坑村:2组硬化4.5米宽公路0.7公里,补助资金32.9万元。
(二)北山镇项目补助资金64万元,其中:
1.洞滩村:1组硬化3米宽公路1公里,补助资金32万元;
2.铁佛村:9、10组硬化3米宽公路1公里,补助资金32万元。
(三)罗江镇项目补助资金78万元,其中:
1.金凤村:村道公路整治3公里,补助资金30万元(金凤村道路加宽及修复整治工程预算评审价147.0214万元);
2.高岩村:10组硬化3米宽公路1.6公里,补助资金48万元。
(四)区交运局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其中:
1.蒲家镇画眉村:G210线到画眉村牟家沟公路提升工程0.752公里,补助资金100万元(蒲家镇画眉村道路连接工程概算总投资208.58万元);
2.蒲家镇乐云村:乐云村岔路口到水库公路提升工程1.24公里,补助资金100万元(蒲家镇乐云村村道改善提升工程概算总投资197.59万元)。
(五)蒲家镇项目补助资金37万元,其中:
1.方坪村:7组整治袁家岩山坪塘1口,计划投资30万元;
2.旭坡村:4组硬化3.5米宽公路1.4公里,补助资金7万元(省交通厅按30万元/公里补助,区扶贫开发局按5万元/公里补助)。
(六)双龙镇项目补助资金45.35万元,其中:
1.五丰村:2、3、5组硬化3米宽公路0.9公里,补助资金28.8万元;
2.三太场村:2组修建堡坎1处,补助资金16.55万元。
(七)江陵镇项目补助资金74万元,其中:
1.寨坪村:硬化5、6组3米宽公路0.82公里,补助资金26万元;
2.和平村:6组硬化3米宽公路0.5公里,补助资金16万元;
3.草庙村:经村办公室硬化3米宽公路1公里,补助资金32
万元。
(八)东岳镇项目补助资金28万元,其中:
龙兴村:硬化龙兴村7组到蒲家镇梨园村9组3.5米宽公路0.8公里,补助资金28万元。
(九)金石镇项目补助资金6.75万元,其中:
金山村:村道破损修复500㎡,补助资金6.75万元。
二、项目管理
区交运局和各镇(村)为项目实施主体,并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施工队伍实施。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竞标等项目前期资料报送区扶贫开发局存档。项目实施镇、村在收到区级下达资金文件10日内,进行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前公示;项目竣工后10日内,进行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后公告。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
三、项目实施期限
2020年7月—2020年10月;
四、项目技术标准
(一)硬化3米、3.5米、4.5米宽的公路厚度均为0.18米,混凝土强度均为C20标准;
(二)整治堰塘按设计公司设计进行修建;
(三)修建堡坎按设计公司设计进行修建;
(四)村道破损修复采用切割机对破损路面成段、成块切割后,机械挖除切块部分(挖除路面结构为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10cm路基),再采用手扶夯实机夯实路基后,铺筑10cm填隙碎石垫层和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水泥混凝土为C25强度);
(五)区交运局项目建设质量应达到设计标准。
五、项目验收
项目按规定实施完毕后,由项目业主单位组织镇、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先进行自验,合格后将验收报告(须同时报送项目实施资料)报区扶贫开发局,区扶贫开发局组织区级相关部门进行区级验收,未按照项目内容、地点、技术标准组织实施的不予验收。
六、资金拨付
(一)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启动后可预拨30%启动资金;
(二)项目进度资金: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拨付工程形象进度资金;
(三)定额补助项目:项目验收合格后,可直接按规划拨付;
(三)计划投资项目:必须进行财政决算评审或审计后拨付;
(四)质保金
1.质保金缴纳。项目及资料完全合格,拨付全部尾款时,须缴纳10%的质保金到区财政局质保金账户(户名: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账号:51001750042052501856-0004,开户行:建设银行荷叶支行);
2.质保金领取。项目及资料合格,1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施工方凭无任何质量问题的质保证明到区财政局领取。
特此通知
达州市通川区扶贫开发局
2020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