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通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办理全区的婚姻登记及档案管理。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已离我们而去。回首2019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区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便民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圆满的完成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任务,截至12月1日,婚姻登记总量为8773对,其中结婚登记3819对,离婚登记2107对,补发结婚登记2556对,补发离婚登记290对,补办结婚登记37对,补录1990年1月1日以前历史婚姻数据20463对,全年无一信访事件发生,办证合格率100%;配合法院撤销无效婚姻2起;装订完善档案453卷计8573份,接待查询档案2800余人次;出具婚姻登记证明1对;宣传动员新婚婚前健康检查1643对。现将主要工作
总结如下:
一、强化学习,提升素质
我处是民政部门直接对外服务的重要窗口,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整个民政系统的形象。为打造一支业务精湛、行为规范、执法严明、服务周到的婚姻登记专业队伍,我们始终把学习教育放在第一位,利用党支部会议,特别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干部职工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提升干部的政治素质,提高了服务质量。利用干部职工会,加强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对《新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四川省<婚姻登记规范>实施细则》《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结婚登记颁证工作规范》和军人结婚登记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同时,安排2名婚姻登记员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1名婚姻登记员参加全国业务培训,让婚姻登记员熟悉各种法律法规,较好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了登记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锻造了一支群众满意的队伍。
二、强化统筹,注重服务
由于近几年来比较流行特殊日子办理结婚登记,为了确保广大服务对象顺利办理结婚登记,我们积极应对,精心组织,提前部署。一是做好预案。制定了婚姻登记高峰期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保障,加强服务引导,改善服务环境,开展延时服务等工作措施,着力打造和谐、温馨的登记环境,竭力提供人性化、亲情化等优质服务。二是调整工作时间。我们要求工作人员提前到岗,换班轮流吃饭,确保了新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特别是今年国庆节7天,每天都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按时到班到岗为群众办理婚姻登记。三是提升服务质量。特别是在离婚登记时,通过采取改善办公环境张贴暖心标语以及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劝导等措施,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离婚率,截至11月20日,今年离婚登记2309对,与去年同期2309对相比,离婚登记减少了246对。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认可。四是开启人脸识别系统。大大降低了婚姻登记失误率,加快了办证速度。2月14日、5月20日、8月7日(七夕节)、9月9日、11月11日高峰工作日,我们登记快而不错,忙而不乱。
三、强化档案,注重规范
我们按照档案管理新要求,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实行档案专人管理、负责,严格档案整理、查阅、借阅制度;增加档案柜,实行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双套制”保管,同时实行档案查询登记制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环境,注重布局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作为窗口服务单位,为更好服务群众,我们在2018年装修的基础上,在婚姻等候区更换添置了更具喜庆舒适的桌椅,各类婚姻法律法规张贴上墙,各类暖心标语张贴在离婚登记室,同时,平整了单位门前凹陷的坝子,给了老百姓一个舒适的办事环境。
五、强化问题,注重整改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通过开展政策形势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方式,认真梳理汇总,检视查找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突出整改实效,锻造了一批理论学习有收获、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的干部队伍。
二、机构设置
通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系通川区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 6人,实际在职6 人,退休人员4人,无公务用车。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08.9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4万元,增长1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0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3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0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9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8.9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4万元,增长1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27万元,增长1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93万元,占94%;卫生健康支出1.88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5.15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4.96,完成预算9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9.69万元,完成预算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因人员变动导致预算不准确。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按规定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按规定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按规定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按规定预算。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按规定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按规定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3.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无变化,均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无变化,均无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无变化,均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婚姻登记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婚姻登记处属于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区婚姻登记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婚姻登记处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无重大项目,未组织对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完成了结婚登记5000余对,离婚登记2200余对,完成婚姻知识讲座10余次,有序推进了通川区婚姻登记工作,对当年绩效目标任务全部达到预期指标,完成100%。2019年我单位履职尽责,努力做好全区婚姻登记工作,服务对象对单位履职满意度100%。本部门无重大项目,未自行组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无重大项目,未自行组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婚姻登记处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无重大项目,未自行组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行政运行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民政管理事务人员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伤残军人交通费等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单位职工缴纳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职工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通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整体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2019年度)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车辆情况。
通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系通川区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 6人,实际在职6 人,退休人员4人,无公务用车。
(二)单位主要职责。
我单位承载着全区23个乡镇办委和辖区内所有市级机关的结婚、离婚、补办结婚、补领结离婚及婚姻档案装订查询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预算及执行情况
(一)部门预算情况
1. 部门预算收入。
通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70.96万元。
2. 财政非税收入计划数。
无。
3. 部门预算支出。
通川区婚姻登记处2019年支出预算7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8万元,占92%;项目支出5.38万元,占8%。
4.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通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19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 部门实际收入。
通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19年度部门预算实际收入70.96万元。
2. 财政非税收入完成数。
无。
3. 部门实际支出。
通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9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66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经费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9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万元。
4. 部门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情况。
通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19年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5. 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比分析。
通川区婚姻登记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9年,通过上级下达的部门预算,保障了单位工作人员经费,提高了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同时高标准推进了婚姻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整体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9年完成了结婚登记5000余对,离婚登记2200余对,完成婚姻知识讲座10余次,有序推进了通川区婚姻登记工作,对当年绩效目标任务全部达到预期指标,完成100%。
2019年我单位履职尽责,努力做好全区婚姻登记工作,服务对象对单位履职满意度100%。
四、改进措施和建议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情况良好,各绩效指标基本达到标准,完成情况符合要求。
改进措施:继续加大绩效自评管理工作,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建议:无。
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0年9月1日
第五部分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