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2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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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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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15日-2019年2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话:0818-2124116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双龙镇雨污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达州市通川区双龙镇场镇

    达州市通川区双龙镇人民政府

    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铺设雨水管120米,污水管2538米,综合管沟848米,检查井123座,雨水口12座,广场铺贴、绿化、围栏及宣传栏、人行桥等。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本次为补办环评。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营运期污水管网截留的场镇生活污水通过干管输送至双龙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加强巡视管理和管网维护,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泥沙沉积影响管道过水能力,造成污水溢出污染地表水体。

    废气:营运期加强对管网和检查井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降低事故风险,防止因管道泄漏或检查井密封不严、破损逸出的恶臭气体影响周边环境。

    固体废物:营运期管道内部固体废物由专业工作人员清理,干化后送垃圾场及时处理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取得达州市通川区发改局出具的可研报告批复(通区发改审[2016]4号),该项目属环保未批先建,我局于20181225日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通区环罚[2018]50号)

     

    2

    通川区整体家装系列产品生产基地

    达州市通川区东岳新型工业集聚区

    四川宇阁门窗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中环立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综合楼办公楼、厂房、油漆仓库及附属配套设施,厂区总用地面积约47.85亩,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815.5m2,厂房建筑面积约34464.24m2,油漆仓库32.24m2,门卫、配电室及公厕约120m2。生产整体衣柜2.8m2/a、橱柜2000m2/a,木门10000/年(其中油漆门4000/年、吸塑实木门3000套、强化免漆木门3000套),衣柜门3m2/a,铝合金门窗3.3m2/a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项目周边居民现有的旱厕收集、处置。

    施工扬尘: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减少施工现场的工作面,设置冲洗设施,采取硬化场地、洒水降尘、密闭运输等措施,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加盖篷布或洒水,及时清运、处置,防止二次扬尘,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相关要求,减轻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平面和作业时间,将高噪声设备和项目主入口远离施工场地西南面声环境敏感目标设置,将高噪声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杜绝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选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和施工方法,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标准。

    固体废物:项目挖方用于回填,表土用于后期绿化,土方临时堆场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后回收利用或是卖给垃圾回收站,剩余的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玻璃清洗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喷漆房水帘除尘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市政管网建成前,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预处理池处理,再通过罐车拉运至东岳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市政管网建成后,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预处理池处理,再通过市政管网送至东岳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厂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废气:项目整体衣柜、木门、货柜及货架、衣柜门生产装置分别设置1套中央除尘系统(包括各工位集气罩、气管、排风支管、排风总管、1台末端布袋除尘器),共设置4套,对开料、打孔、铣型、雕刻、精裁、钻孔等工位均设置集气罩,对砂磨工序设置下抽风气管,各点位粉尘经集气罩和抽风气管收集后,汇入排气总管,送入末端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木门生产装置、货柜及货架生产装置分别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喷漆打磨粉尘,处置后废气经15米排气筒排放;木门生产装置、货柜及货架生产装置的喷漆房、晾干房产生的漆雾、喷漆有机废气,经水帘降尘后同烘干有机废气一并由负压吸气装置引入UV光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全封闭,定期清扫,确保无组织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二级标准,VOCs排放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51/2377-2017)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油烟净化器和烟道设置须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CHJ554-2010)相关要求。

    噪声: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厂房内,采取基座减震等措施,利用厂房和绿化带隔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胶桶、废腻子桶、废墨盒、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做好“三防”措施,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收集、暂存、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木材类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尘灰、玻璃清洗沉淀池淤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铝合金边角料、废封边带、废PVC膜、废金刚砂、废五金件和废包材、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餐厨垃圾桶装收集后与隔油池和油烟净化器产生的废油脂一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废的收集、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达州市通川区发改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1702-21-03-323131FGQB-0126号),取得达州市通川区住建局出具的预选址意见(通区住建函[2018]413号)、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达市国土资函[2018]1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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