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
  •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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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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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和品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落实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完善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组织查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区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0.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零售连锁的违法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制修订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5.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8.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9.负责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指导协调隶属于通川区非公经济组织综合委员会的党支部(委)开展党建工作。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服务民营经济,提升发展质量。牵头协调开展了全区民营经济工作,为民营企业服好务、当好“娘家人”。按照区委、区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23条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措施落实落地。充分发挥了民营办职能作用,以强化服务为宗旨,着力打造宣传平台、维权平台、对外合作交流平台,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融资贷款和向资本市场迈进提供了基础保障,促进了民营企业抱团发展、规范发展、提质增效。鼓励支持全民创新创业,培育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了“个转企”“小升规”,不断壮大了市场主体规模。

    2.推进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以“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为目标,优化了行政审批流程,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增强了审批人员服务意识,降低了准入门槛,便利了投资创业,营造了更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强化政策落地落实,认真履职尽责,巩固深化了涉企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确保涉企行政审批改革事项全面落地见效。

    3.强化亮剑执法,严守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严守安全底线,聚焦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了综合执法行动。瞄准群众痛恨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制假售假、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突出问题,严查大案要案,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加强监管方式创新,全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4.聚焦农村市场,持续深化整治。继续加大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打击,加强了部门协作、区乡联动,深入乡镇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经营户,严查严惩经营假冒、侵权“山寨”、劣质、超过保质期等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持续维护了农村市场秩序,提升了农村食品防控能力,保障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5.强化价格监管,倾力保障民生。继续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常规性工作,规范推进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及收费公示,开展价格重点领域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尤其是重要民生事业和自然垄断型行业,加强了对农村自来水、天然气、景区门票和停车服务、医疗服务价格、商品房销售领域的收费监管。积极稳妥处理好了价格领域的投诉举报。

    6.聚力四城同创,狠抓任务落实。对标创文创卫任务清单,立足工作职能,持续深入开展“七清五有一红旗”志愿者服务等工作。加强了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店等场所监管力度,督促创文创卫各项任务的落地落实。

    7.深化整治活动,提升群众满意度。扎实开展了“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整治活动,聚焦群众反应强烈的主城区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和校园周边游摊小贩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二、机构设置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市场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内设机关股室24个,下设基层监管所16个。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在职职工319人,其中:公务员183人、工勤62人和事业人员74人。另有退休职工130人和遗嘱及长养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5561.5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16.3万元,增长19.73%。

    2019年度支出总计5664.0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078.41万元,增长23.52%。

    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按照全区部门机构整合的工作安排,2019年3月我局由原区工商质监局和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而成,机构、人员等较去年均大幅增加;二是在职职工工资津贴按照国家政策进行了调整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image.png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56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40.65万元,占88.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0.91万元,占11.1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image.png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66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6.34万元,占78.68%;项目支出1207.71万元,占21.3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image.png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5561.5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16.3万元,增长19.73%。

    2019年度支出总计5664.0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078.41万元,增长23.52%。

    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按照全区部门机构整合的工作安排,2019年3月我局由原区工商质监局和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而成,机构、人员等较去年均大幅增加;二是在职职工工资津贴按照国家政策进行了调整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image.png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8.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0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13.48万元,增长16.69%。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按照全区部门机构整合的工作安排,2019年3月我局由原区工商质监局和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而成,机构、人员等较去年均大幅增加;二是在职职工工资津贴按照国家政策进行了调整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image.png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8.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5.09万元,占80.29%;

    2.教育支出6万元,占0.12%;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48万元,占8.29%;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58万元,占3.76%;

    5.农林水支出38万元,占0.76%;

    6.住房保障支出337.99万元,占6.78%;

    (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image.png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988.14,完成预算98.9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517.29万元,完成预算98.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退休、调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2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 支出决算为118.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项):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40.7万元,完成预算100%。

    7.教育支出(类)教育支出(款)进修及培训(项): 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83.94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87.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37.99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项级--><!--项级--><!--项级--><!--项级--><!--项级--><!--项级--><!--项级--><!--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88.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2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16.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3.39万元,完成预算96.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39.71%。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2.2万元,增长13.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万元,增长1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部门机构整合之后,我局职能职能和执勤执法车辆均随之增加,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公务用车运行费较之去年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9万元,增长73.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虽然我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的要求,严格有效控制公务接待开支。由于部门机构整合之后,我局职能职能和公务接待费均随之增加,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公务接待费较之去年有所增加。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2万元,占98.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9万元,占1.8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image.png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万元,完成预算9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8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由于部门机构整合之后,我局职能职能和执勤执法车辆均随之增加,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公务用车运行费较之去年有所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消费维权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特种设备用车2台、执法执勤用车16台。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9万元,完成预算3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59万元,增长73.75%。主要原因是虽然我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的要求,严格有效控制公务接待开支。由于部门机构整合之后,我局职能职能和公务接待费均随之增加,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公务接待费较之去年有所增加。其中:

    4.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共计225人,具体内容包括各级部门、单位前来开展工作调研、业务交流等活动接待开支。

    5.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20.9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6.73万元,比2018年增加185.85万元,增长56.17%。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全区部门机构整合的工作安排,2019年3月我局由原区工商质监局和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而成,机构、人员等较去年均大幅增加;二是在职职工工资津贴按照国家政策进行了调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2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日常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市场监管局共有车辆18辆,其中:特种设备用车2台、执法执勤用车16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为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塔坨市场监管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3.15”消费维权活动项目、一站式窗口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公告费项目、营业执照及证照资料印制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塔坨市场监管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3.15”消费维权活动项目、一站式窗口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公告费项目、营业执照及证照资料印制费项目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西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租赁办公用房418平方米,保障了西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3.15”消费维权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3.15活动的有效开展。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和标语、发放维权宣传资料,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了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有效提升了消费信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一站式窗口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聘用“一站式服务”人员增加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为新设市场主体制作登记、变更、注销资料,为企业提供咨询、宣传服务,为市场主体在登记注册过程中减少成本,提高市场主体登记资料准确率和服务对象的社会满意度,落实“放管服”工作,推进“最多只跑一次路”改革。

    (4)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公告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全区企业个体工商户2018年度年报工作。

    (5)营业执照及证照资料印制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格式统一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及市场主体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文书的印制,保障全区市场主体的登记,对辖区亮照经营、守法经营有较好促进作用。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塔坨市场监管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预算单位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

    执行数: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租用办公用房418平方米,用于西区市场监管所所日常办公

    租用办公用房418平方米,用于西区市场监管所所日常办公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租用办公用房418平方米

    租用办公用房418平方米

    租用办公用房418平方米

    效益指标


    有效辖区市场整治,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有效辖区市场整治,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完成

    满意度指标


    90%以上

    90%以上

    完成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3.15”消费维权活动项目

    预算单位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5

    执行数:

    2.5

    其中-财政拨款:

    2.5

    其中-财政拨款:

    2.5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开展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资料、制作宣传展板、横幅

    开展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资料、制作宣传展板、横幅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开展消费维权专项宣传活动

    1次

    1次

    项目完成指标


    向消费者、群众发放维权宣传资料1万余份

    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1万余份

    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1万余份

    效益指标


    对辖区消费维权的促进作用

    促进消费维权

    完成

    满意度指标


    消费者知晓维权知识

    满意度90%以上

    完成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一站式窗口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预算单位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

    执行数:

    15

    其中-财政拨款:

    1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一站式服务”窗口,为新设市场主体制作登记、变更、注销资料,为企业提供咨询、宣传服务,为市场主体在登记注册过程中减少成本,提高市场主体登记资料准确率和服务对象的社会满意度,落实“放管服”工作,推进“最多只跑一次路”改革。

     

    “一站式服务”窗口,,为新设市场主体制作登记、变更、注销资料,为企业提供咨询、宣传服务,为市场主体在登记注册过程中减少成本,提高市场主体登记资料准确率和服务对象的社会满意度,落实“放管服”工作,推进“最多只跑一次路”改革。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为企业提供咨询、宣传服务,为市场主体在登记注册过程中减少成本,提高市场主体登记资料准确率和服务对象的社会满意度,落实“放管服”工作,推进“最多只跑一次路”改革。

     

    更加方便市场登记主体,为市场主体在登记注册过程中减少成本,提高市场主体登记资料准确率和服务对象的社会满意度。

     

    为新设市场主体制作登记、变更、注销资料,为企业提供咨询、宣传服务,为市场主体在登记注册过程中减少成本,提高市场主体登记资料准确率和服务对象的社会满意度,落实“放管服”工作,推进“最多只跑一次路”改革。

     

    项目完成指标


    登记资料准确率

    100%

    登记资料准确

    效益指标


    对工商注册登记工作的促进作用

    为市场登记主体提供更多便捷

    有效解决“政企”矛盾

    满意度指标


    市场登记主体满意率90%

    市场登记主体满意率90%

    完成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公告费项目

    预算单位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5

    执行数:

    4.5

    其中-财政拨款:

    4.5

    其中-财政拨款:

    4.5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开展年报、吊销宣传,推动企业个体工商户完成2018年度年报工作

    开展年报、吊销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推动企业个体工商户完成2018年度年报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推动企业个体工商户完成2018年年报工作

    推动企业个体工商户完成2018年年报工作

    开展年报、吊销宣传工作,推动企业个体工商户完成2018年年报工作

    效益指标


    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

    保障公平竞争,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

    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以上

    完成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营业执照及证照资料印制费项目

    预算单位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

    执行数:

    9

    其中-财政拨款:

    9

    其中-财政拨款:

    9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印制营业执照和设立、变更、注销资料1.5万套

    印制营业执照和设立、变更、注销资料1.5万套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印制营业执照和设立、变更、注销资料1.5万套

    印制营业执照和设立、变更、注销资料1.5万套

    印制营业执照和设立、变更、注销资料1.5万套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营业执照15000套

    完成营业执照15000套

    15000套

    项目完成指标


     验收合格率

     验收合格率

    100%

    效益指标


    保障全区市场主体的登记,对辖区亮照经营、守法经营的促进作用

    保障全区市场主体的登记,对辖区亮照经营、守法经营的促进作用

    促进辖区亮照经营、守法经营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塔坨市场监管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3.15”消费维权活动项目、一站式窗口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公告费项目、营业执照及证照资料印制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区市场监管局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工商行政管理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指本单位工商行政管理专项业务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指本单位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项):指本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其他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教育支出(款)进修及培训(项):: 指本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培训业务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养老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本单位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医保保障缴费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指本单位病虫害控制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本单位扶贫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项):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局是全区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之一,承担了原区工商质监局和原区食药监局的工作职能职责。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依法组织管理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注册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3、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4、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

    5、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调解商标纠纷,组织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有关工作,加强品牌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监督管理和保护;组织实施品牌战略;组织品牌产品创建工作。

    6、负责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注册登记企业的信息公示监督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用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7、负责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经济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对传统市场交易行为和新型网络市场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8、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并依法处理,承担12315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和12365质量举报投诉等工作,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9、承担依法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直销活动。

    10、负责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区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拟订提高全区质量发展水平的战略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负责建立全区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研究分析全区质量形势,发布质量信息。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职责负责区域性地方标准的立项、起草和发布等工作;负责采标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区物品编码工作;按照职责管理全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管理制度;建立全区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体系;监督管理商品量、过度包装、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计量检定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负责区域内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和能效标识检查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质量、计量和实验室的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全区认证认可活动;依法开展全区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愿性认证企业和食品农产品认证的监督工作;负责全区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

    14、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域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对重点产(商)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负责产品质量的申诉处理;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纤维及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

    16、负责对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17、承担依法监督管理产(商)品质量(食品药品除外)的责任,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活动;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督办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跨区域违法案件的协调和查处工作。

    18、制定并组织实施工商质监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专业职业资格工作。

    19、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及相关协会、学会工作。

    20、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在职职工有319人,退休职工130人,另有遗嘱常养人员7人。全局共有内设股室23个,下设基层监管所16个,执法大队1个。全局共有执法车辆18台。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通川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收入预算5561.56万元。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通川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总支出566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6.34万元,项目支出1207.71万元。基本支出4456.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23.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53万元;商品与服务516.73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72万元、公务接待费1.39万元。项目支出1207.71万元,其中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31.8万元;资本性支出675.91万元等。

    2019年,我局基本支出结余资金50.9万元,主要为本年在职职工退休后下剩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深化商事改革,市场主体迅猛发展。全区新发展市场主体8994户(其中:新增个体工商户6454户、企业2494户、农专46户),培育“个转企”经营户517户,向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抄告涉及后置审批事项名单1235条,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归集量12411条(其中行政许可7336条,行政处罚2386条,抽查检查2336条,小微企业扶持353条),全市排名第一;圆满完成2018年度年报工作任务,其中:企业年报6712户,年报率95.87%;个体户年报23416户,年报率97.69%;农专社年报402户,年报率99.5% 。

    2、强化政策落地,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召开“通川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围绕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23条措施》,进一步细化责任,建立区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确保“23条措施”落到实处。截至三季度末,全区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达8.1%,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63.2%,民间投资增速达27.7%,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55.1%。

    3、实施品牌战略,通川效应不断增强。2019年商标申报数510件,注册数385件,现全区有效商总数3183件(省著名商标6件,市知名商标51件,涉农商标500件),比2018年(2480件)增长了22.2%,有效专利80件。申报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通川脆李”、“通川草莓”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进入实质审查环节;环风脆李顺利通过省级农业标准化验收,引导和培育在全区、全市具有影响力2家企业积极创建“民生计量诚信守法示范单位”,推动和服务通川区灯影牛肉联合企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完成 “创建四川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预验收工作,待省验收专家组下一步验收,积极开展“第二届区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在2019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中通川3家企业榜上有名,其中四川三圣宫食品有限公司在食品加工类排名中名列全国第18名,品牌价值达5.48亿元。

    4、强化监管执法,市场秩序不断净化。强力推进“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针对“阳光问廉”曝光问题和“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大行动”, 瞄准群众痛恨的传销、垄断、不正当竞争、制假售假、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保健品会销和教育收费 、涉企收费、医疗价格违规收费、转供电环节加价收费等经济违章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严查大案要案,目前,共立案查办各类案件523件。

    5、畅通维权渠道,消费权益不断保障。积极做好“12315、12365、12331、12330、12358”热线消费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今年在农贸市场、景区新增设20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开通12315平台ODR企业3个,发布消费警示120条(次),加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8次,共调处各类消费纠纷573件,调解率100%,成功调解565件,调解成功率达98.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万余元,“诉转案”7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6、守初心担使命,筑牢安全防控底线。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推进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召开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开展“2019食品安全事故(IV级)应急演练”,组织实施食品添加剂、桶装水、农村自办宴席、游摊游医、药械化妆品、五项专项整治严守安全底线,严查大案要案,坚决捍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狠抓工作落实,“四城同创”效果明显。设立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宣传报道3个职能小组和4个创建专班,细分工作任务,在局微信公众号中设置了四城同创专题报道栏,同时依托政府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和主流媒体发布创建工作相关信息动态,营造创建工作浓厚氛围。分别开展了防范针对老年人对销售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活动、“红袖标”志愿服务活动。组成调查摸底专班,召开专题会和综合协调会,开展“三小”行业调查摸底工作,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现主城区共有“三小”经营店2778家,其中小餐饮店1516家、小副食店1059家、食品小作坊203家。

    (二)结果应用情况。

    为使绩效自评结果得到合理利用,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使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强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只基金使用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区市场监管局建立了规范的财务制度,制定了内控制度,全面实行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严格规范使用,积极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对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问题。

    1、预算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不够。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预算编制的前瞻度不够,对当年度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前瞻性、针对性研究不多,预算和实际支出调整较大。

    3、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财务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在项目建设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严格。

    4、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虽已建立,但管理上部分工作未落实到位。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单位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科学规划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

    2、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各单位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视,加强对财务人员做好各项财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尤其是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3、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全局上下应加强学习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贯彻落实到位,做到精细化管理。


    附件2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区市场监管局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1)塔坨市场监管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区市场监管局在市场监督管理活动中所需办公场所。

    (2)“3.15”消费维权活动项目

    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日常监管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宣传职能,执法宣传也是重要的市场监管活动。

    (3)一站式窗口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区市场监管局为落实“放管服”工作,推进“最多只跑一次路”改革,通过一站式窗口政府购买服务,更好为企业服务。

    (4)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公告费项目

    推动全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是区市场监管局在市场监督管理活动中一项重要职能职责,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在报刊、电视台刊登、播放《关于开展年报公示工作的公告》、在省级报刊刊登《吊销公告》,对失联企业邮寄信函、实地核查,积极推动年报工作。

    (5)营业执照及证照资料印制费项目

    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印制格式统一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及市场主体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文书。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2019年3月,按照通川区部门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由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整合新组建而成,负责辖区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管、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消费维权及食品、药品、特中设备等监督管理工作。为继续履行好市场监督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财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区局职能职责,申请立项并进行了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我局在工作中,切实按照年初预算和各专项工作安排,制定专项经费使用计划,认真落实专项资金使用要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方向,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积极发挥专项资金作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主要是结合各项工作特点及事情情况,经过组党委研究同意,并报经区财政审核通过后最终确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塔坨市场监管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此项经费为西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租赁办公用房400平方米(含复兴专业市场办公用房租赁费)用于日常办公。

    2、“3.15”消费维权活动项目

    通过开展3.15专题活动,印制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展示消费维权展板,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有效提高辖区消费安全,提升消费信心,化解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一站式窗口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一站式服务窗口”为新设市场主体制作登记资料,为企业制作变更资料,为企业制作注销资料,为企业提供咨询、宣传服务,为市场主体在登记注册过程中减少成本,提高市场主体登记资料准确率和服务对象的社会满意度,落实“放管服”工作,推进“最多只跑一次路”改革。

    4、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公告费项目

    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在报刊、电视台刊登、播放《关于开展年报公示工作的公告》、在省级报刊刊登《吊销公告》,对失联企业邮寄信函、实地核查,积极推动全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

    5、营业执照及证照资料印制费项目

    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印制格式统一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及市场主体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文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区市场监管局整理分析获取的各项数据等资料,依据绩效指标进行了评价并完成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初,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我局申报并通过审核了部门专项经费,其中:塔坨市场监管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10万元、“3.15”消费维权活动项目2.5万元、一站式窗口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5万元、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公告费项目4.5万元、营业执照及证照资料印制费项目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我局在工作中,切实按照年初预算和各专项工作安排,制定专项经费使用计划,认真落实专项资金使用要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方向,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积极发挥专项资金作用。

    2.资金到位。上述各专项经费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上述各专项经费均纳入全局财务管理,根据业务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单位财务流程审签列支,坚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和单位财务制度的要求,严格专项经费申报使用流程,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在使用过程中无违反财务规定的情况发生。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2019年3月,按照通川区部门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我局由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整合新组建而成,也是上述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负责辖区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管、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消费维权、两类公司稳控以及食品、药品、特中设备等监督管理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塔坨市场监管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积极组织了西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用房租赁,由西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日常的使用维护。

    2、“3.15”消费维权活动项目

    精心组织开展3.15专题活动,印制维权宣传资料、展板和标语,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有效提升消费信心,化解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一站式窗口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按照财务程序及时向“一站式服务窗口”劳务派遣聘用人员发放劳务费,为“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供有效后勤保障工作。

    4、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公告费项目

    我局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电视台刊登、播放《关于开展年报公示工作的公告》、在省级报刊刊登《吊销公告》,对失联企业邮寄信函、实地核查等方式积极推进年报工作,督促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

    5、营业执照及证照资料印制费项目

    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印制格式统一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及市场主体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文书,保障全区市场主体的登记,对辖区亮照经营、守法经营有较好促进作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确保区级财政资金落实到位,我局对该上述各专款使用情况,由计财股、党建办进行统一监管,具体由业务股所承办,实行专项资金归口管理、专款专用,有效保障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西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用房租赁费

    西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租赁办公用房418平方米,确保西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3.15活动经费

    2019年,我局分别在大北街步行街、西外红星美凯龙广场、双龙广场设立了3个消费维权活动会场,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集中展示、销毁了价值20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现场接受咨询400余人次,通过手机、QQ、微信等平台向辖区消费者发布了30万条公益性消费维权信息,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政务中心一站式窗口政府购买服务经费

    “一站式服务窗口”为新设企业制作登记资料2014份,为企业制作变更资料1331份,为企业制作注销资料1059份。为企业提供咨询、宣传服务4350余人次,办理电子化登记802户,制作的企业登记资料准确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100%,落实“放管服”工作,推进“最多只跑一次路”改革。

    4、市场主体年报公告费

    2019年,我局印发年报宣传资料10000余份,在火车站、农贸市场等人群聚集处LED显示屏上进行视频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并实行局领导包所、干部包路段等措施积极推进年报工作。全年我区企业年报6712户,年报公示率95.87%;个体户年报23416户,年报率97.69%;农专社年报402户,年报公示率99.5%,圆满完成了年报工作任务。

    5、证照资料印制经费

    2019年,我局共印制格式统一的营业执照15000套,食品经营许可证5000套,食品经营许可设立、变更、换证、补证、注销申请表5000套,档案袋5000份,现场核查表5000份,保障辖区市场主体登记。全年新增个体工商户6454户、企业2494户、农专46户),培育“个转企”经营户517户,11个月共使用营业执照13787套,相关文书12000余套。        

    (二)项目效益情况。

    1、塔坨市场监管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该项目为西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解决了办公用房,提供了办公场地,为辖区各项监管工作开展提供了保障,更对辖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同时为群众办事提供了固定场所,更加方便了群众,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2、“3.15”消费维权活动项目

    该项目确保了3.15专题活动的有效开展,通过设置宣传会场,印制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展示并销毁了收缴的假冒货值等,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更加提升了群众消费信心,化解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一站式窗口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该项目为新设企业制作了各项资料,为企业提供了相关咨询、宣传服务,为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过程中减少了成本,有效解决了“政企”矛盾,推进落实了“放管服”工作,更为“最多只跑一次路”改革提供了有效保障。使制作的企业登记资料准确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4、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公告费项目

    该项目保障了2019年年报公示工作的稳步推进,确保了2018年度年报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保障了公平竞争,促进了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强化了市场主体信用约束,维护了交易安全,提高了政府监管效能,扩大了社会监督。

    5、营业执照及证照资料印制费项目

    该项目为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提供了证照资料保障,保障了辖区市场主体的登记,有利于辖区市场主体亮照经营、守法经营。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我局上述各项专项经费,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和单位财务制度的要求,严格统筹管理,落实专项资金使用要求,积极发挥专项资金作用,对各项专项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1、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虽已建立,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部分落实未到位情况。

    2、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三)相关建议。

    1、细化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科学规划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尽量减少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

    2、加强对财务人员做好各项财务工作培训,尤其是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3、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全局上下应加强学习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贯彻落实到位,做到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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