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四川省达州市 通川区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
  • 来源: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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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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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拟订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2.负责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全民健康教育。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托幼园所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定,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参与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宣传,承办上级部门规定或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质量。 6.贯彻执行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中医药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中医药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中医药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9.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全区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省、市要求,参与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助工作。 16.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区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区献血领导小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区医改领导小组、区狂犬病防治指挥部、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9.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党的建设显著加强。一是全面深化党的建设。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等专项检查“回头看”,规范设置基层党组织8个。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要求,3家党政分设区级医疗机构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成课题调研2个,实施系统专项整治3项。认真开展基层软涣散党组织排查,确定并整治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3个。三是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完成第九个廉政宣传月各项目标任务,制作宣传标语100余幅。持续开展12340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认真开展“以案促改”、“赌博敛财”、“天价烟”、“地方土特产”、“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等专项整治,处理违规参与赌博人员2人。深入推进“廉洁医院”建设,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被市卫生健康委表彰为“廉洁医院”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四是全面深化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每半年开展1次形势分析。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管理“三审制度”,切实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全系统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持续抓好“学习强国”平台运用,卫健系统学习情况排名始终保持靠前位置。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及舆情监管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及舆情监管,信息发布严格实行“三审制”,全年共发布公开信息164条,回复书记、市长(区长)信箱、热线及有关部门交办件和凤凰山下论坛网络舆情共29件,全年无重大舆情发生。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一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区网上采购药品共计5168万余元,药品采购“两票制”全面执行。对38家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全面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1-11月,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17例次,降低费用1.8万余元。二是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区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环比降低2.35%,药占比环比降低2.61%,住院次均费用环比降低13.52%,门诊次均费用环比降低8.99%。三是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区复审考核通过;全区9人通过全市中医确有专长医师考核。老龄健康工作有序开展。办理老年优待证60余人次。四是“医共体”建设成效明显。近年来,我局将区人民医院与复兴镇卫生院作为县域医共体建设示范点重点打造,优质资源全面下沉,2019年门诊病人8413人次,住院病人908人次,同比增长5.6%、26.7%,全年区域内上转病人28人次、下转病人11人次。

    3)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提升。一是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质量和水平。2019年为全区70.46万人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居民健康档案68.2781万份,建档率达96.9%(超额完成3.9个百分点)。管理高血压患者30654人;糖尿病患者10517人,管理率分别达到82.4%和70.7%(分别超额完成2.4、0.7个百分点),老年人管理88878人,管理率109.3%(超额完成42.3个百分点),孕产妇管理3446人,管理率85.1%(超额完成0.1个百分点),儿童管理37528人,管理率90.11%(超额完成5.11个百分点)。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2192者,管理率达96.62%(超额完成6.62个百分点)。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二是疾病预防控制稳步开展。全区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报告1927例,传染病发病率292.1/10万,同比下降24.31%;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88.3%(超额完成0.3个百分点),抗病毒治疗成功率93.05%(超额完成0.5个百分点),艾滋病检测覆盖率达到30%(完成率100%);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99.62%(超额完成0.6个百分点)。

    4)民生实事工程全面落实。一是三项民生实事任务指标全面完成。第一项按照市上下达的指标,持续为全区65.05万名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年实际完成68.2781万名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率达104.96%(超额完成4.96个百分点);第二项对9498名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全年实际完成9622名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完成率达101.3%(超额完成1.63个百分点);第三项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提供计划生育扶助保障。年初预报8800名,经审核后为8706名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提供计划生育扶助保障。上半年资金发放到位50%,余下资金年底前打卡直发。二是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成效显著。成立专项督查组,对3家区级医院,18家乡镇卫生院,4家民营医院开展专项检查。目前,对8家医疗机构进行了通报并责成整改;对17名违规医师进行曝光通报,对其中10名医师进行了约谈,对2名医师警告处理。

    5)脱贫攻坚成效明显。一是深入实施健康扶贫“五大行动”,2019年为23502名贫困患者代缴参保费用。贫困人口区域内就诊2.54万人次,区级诊疗0.46万人次。慢性病门诊总费用8.1145万元,减免7.3032万元,个人支付占比9.99%;住院总费用3637万余元,报销3433万余元,个人支付占比5.59%。实施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救助1294人次,救助金额59万余元,累计救助2082人次,救助金额230余万元;免费实施贫困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累计60例。二是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

    6)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加快项目建设。区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前期工作稳步推进;区中医院住院楼、门诊楼新建项目已封顶;磐石镇、安云乡卫生院项目建设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加大向上争取资金。2019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5000万元,非项目资金7457.37万元。完成3.5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二是加快推进信息统计管理平台建设。县级全员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及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启用并投入使用;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制度不断完善,加强卫生统计数据收集审核,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升。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梯队培养和储备。先后赴成都、重庆等地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就业安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7名, 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0人,参加各类学术会议1500余人次。四是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碑庙中心卫生院创建全省社区医院已通过考评验收,正在公示中,罗江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已通过评审组专家评审。

    7)依法行政扎实推进。一是强化法制宣传。扎实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教育活动,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法律七进”活动,贯彻会前学法制度,并组织了宪法考试。二是强化行权网络运行。录入计生奖特扶870件,生育登记1026件,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数据行政许可信息录入155条。三是严格行政审批。执业医师网络电子注册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060件,办结率100%,护士电子化注册完成率99.91%。四是严格行政执法。2019年,监督检查医疗机构607家,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18家集中式供水站,53家学校,16家公共场所,450家传染病,11家放射卫生及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医患纠纷13起,赔偿金额36.9万余元;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3件,办结40件,共计罚没21万。

    8)安全维稳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一是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销案工作力度,全年自查安全隐患341处,整改341处,投入整改资金7.19万元;开展安全隐患督导检查9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34处,投入整改资金1.8万元。重大火灾隐患区政府挂牌督办单位北外镇卫生院将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提前销号,二是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办理信访事项28件,有效化解失独群体、乡村医生群体等特殊利益群体集访、越级上访等突出问题。三是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建立应急大队3支,储备应急药品价值5万元的。监测食源性疾病120例,对城乡、学校等61个单位饮用水进行了抽样检测,覆盖率100%。1-3季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监测情况公示。

    9)爱国卫生和“四城同创”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消灭杀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灭鼠共投放毒饵19955公斤、放置毒饵盒2000个,开展环境卫生消杀28万平方米。二是卫生创建任务全面完成。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和病媒生物防制复审工作顺利通过,檬双乡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卫生乡;西外、魏兴和碑庙镇创建为省级卫生乡镇;创建省级卫生村(社区)31个,创建市级卫生村(社区)23个。三是“四城同创”有力实施,各项任务指标如期完成。

        二、构设置

    通川区卫健局下属二级单位2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6个。

    纳入区卫健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通川区人民医院

    通川区中医院

    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翠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安云乡卫生院

    新村乡卫生院

    北外镇卫生院

    碑庙中心卫生院

    金石镇卫生院

    东岳镇卫生院

    磐石镇卫生院

    蒲家中心卫生院

    梓桐镇卫生院

    青宁乡卫生院

    魏兴镇卫生院

    北山镇卫生院 

    复兴镇分院

    龙滩乡卫生院

    双龙镇卫生院

    檬双乡卫生院

    江陵镇卫生院

    罗江中心卫生院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001.5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70.55万元,增加28%。主要变动原因是代报下属单位目标考核奖、新增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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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46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53.62万元,占99.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万元,占0.2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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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453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98万元,占27%;项目支出3295.99万元,占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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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001.5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70.55万元,增加28%。主要变动原因是代报下属单位目标考核奖、新增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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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3.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28.37万元,增长46%。主要变动原因是代报下属单位目标考核奖、新增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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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3.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2万元,占0.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13万元,占2.72%卫生健康支出4113.32万元,占90.92%农林水支出238.10万元,占 5.26 %;住房保障支出43.2万元,占0.96%(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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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535.9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22万元,完成预算9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纪检派驻工作组经费未报账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3.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预算28.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未支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65.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44.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51.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8.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122.1万元,完成预算24.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9.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2.48万元,完成预算13.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633.26万元,完成预算124.9%,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含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217.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21.11万元,完成预算103%,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2.72万元,完成预算95.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8.1万元,完成预算105.6%,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9.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5.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4.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预算5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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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4万元,完成预算5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66万元,增长/下降70.94%。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2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0(接待具体项目、金额)。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区卫健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67万元,比2018年增加42.67万元,增长57.14%主要原因是今年卫生系统工作较多,任务繁重工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区卫健局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31日,区卫健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工作所需,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重精管理工作经费奖扶、特扶”等17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4.98万元,执行数为94.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11月已完成对9498名贫困人口开展健康体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3.36万元,执行数为23.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全区2227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筛查和危险性等级评估;对18例肇事肇祸患者进行应急处置;对21例贫困患者进行门诊服药治疗补助,对2277名患者家属开展家庭护理教育。

    3)奖扶特扶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94.128万元,执行数为1794.1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年奖扶7625人应发放资金732万元,特扶1181人应发放资金788.208万元,独生子女父母14405人应发放资金86.43万元,一次性慰问金106人应发放资金32.25万元,特殊家庭慰问金829人应发放资金66.32万元,补发2018年提标特扶738人应发放资金88.92万元,全年共计发放资金1794.128万元。以上资金全部按规定时间100%打卡发放完成。

    每年年初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人员进行复查后向市卫健委上报审批报告,在审批同意后将资金报告报至区财政局。项目资金均在规定时间内拨付到位,我局按时间节点全额100%发放成功。发现的主要问题:2019年上半年度奖特扶和新增特扶一次性慰问金是由局机关通过农行打卡发放,特殊家庭慰问金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局机关按人员和金额划拨到乡镇财政所由计生办发放,2019年下半年度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奖特扶和新增特扶一次性慰问金是由局机关通过金保网“一卡通”打卡发放,特殊家庭慰问金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局机关按人员和金额划拨到乡镇财政所由计生办发放。由于对象户年龄普遍较大,银行卡保管不当,常有换卡现象,导致打卡不能一次性成功。另有部分对象户常年在外务工,无法办理社保卡和激活社保卡,只能通过直系亲属银行卡打卡发放。

     

    2.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公共卫生方面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事务(项):指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应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应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局机关用于卫生扶贫项目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应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通川区卫健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卫计局下属二级单位2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6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拟订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2.负责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全民健康教育。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托幼园所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定,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参与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宣传,承办上级部门规定或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质量。 6.贯彻执行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中医药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中医药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中医药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9.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全区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省、市要求,参与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助工作。 16.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区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区献血领导小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区医改领导小组、区狂犬病防治指挥部、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9.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编制人数41,年末实有人数4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部门财政资金收入4465.62万元。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部门财政资金支出4535.9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881.96万元,调整预算数4465.62万元,决算数4465.6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年初预算数2471.81万元,调整预算数6055.46万元,决算数4535.97万元。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未组织专项预算绩效评价。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我们认为此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了,项目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合理、合规的使用,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一些专业知识的学习、疾病的诊断等。

    (三)改进建议。

    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找到出破口与关节点。采取得力措施,降低事业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真正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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