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川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 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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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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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区府办发〔202029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川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

    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管委会,区级相关部门:

    《通川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24

    通川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根据《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844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改革完善宅基地制度,实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农村改革的基础和前提通过开展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确认农民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为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提供有效保障,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农村社会秩序的和谐与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清农村每一宗土地及房屋的空间位置、四至界限、面积、权籍等基本情况收集整理办理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掌握真实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基础数据,建立集图形、属性、电子档案为一体的农村不动产数据库规范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管理,为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及房屋流转,实现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统一确权登记奠定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工作步骤及内容

    (一)制作工作底图

    以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12000航飞影像资料为基础,涵盖第三次国土调成果中的乡镇、村界线和重要水域、道路、地物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等地理信息,形成工作底图。此次调查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方法为高斯克吕格投影,三度带第36分带。

    (二)开展外业调查工作

    1土地测绘

    一是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按宗地实测1500比例尺确定界址点坐标并绘制宗地图,并采用几何要素法计算宗地面积二是依据房产测绘相关规范和规定开展测量,绘制房屋平面图,

    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2权籍调

    调查农村范围内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的权属状况含每一宗地及房屋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信息,并形成完整的房地一体调查成果。已颁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的,补充调房屋相关信息未办理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开展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权籍调工作完成后,填写权籍调查表,并绘制宗地草图。

    3资料收集

    主要收集以下资料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房屋符合城乡规划或建设的证明权利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等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支撑材料。

    (三)成果公示与归档

    完成外业调查后,区自然资源局将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的权属调查结果送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时采取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张贴公告在区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公示权籍调查结果。农村房地一体权属调查结果还应在村

    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说明。对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地区,

    应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将权籍调查结果告知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公告时间不少于15日,并留照存档备查,并及时将调查成果和资料整理归档。

    (四)建库和数据质检

    按照《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宗地代码统一编码规则》和《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的相关要求,编制宗地代码和不动产单元号,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调查成果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各类矢

    量成果的空间位置是否正确,面积是否准确,权籍资料是否齐全,

    房屋楼盘表是否按户建立,空间数据有无拓扑错误,调查成果是

    否齐全,属性数据是否正确无缺漏等,确保调查成果符合不动产

    登记的相关要求。以上检查完成后,再根据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标准和要求,进行入库前技术性检查,保证数

    据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五)数据入库

    通过数据质检后,将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导入正式的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中,建立集图形、属性、子档案为一体的农村不动产数据库,并与已有的不动产数据库完全融合。

    (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经当事人申请后,依法依规为取得的不动产登记、颁证。

    四、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署要求,在20206月底前完成我区所有乡镇街委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率90%以上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实现登记成果的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初步汇交数据成果农村不动产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规范农村不动产登记。

    (一)准备阶段2020116-331

    成立通川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自然资源局,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编制工作经费预算报区政府批准,落实技术服务单位,做好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

    (二)动员阶段202041-419

    召开全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全面布置工作。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培训技术要点调查规程和规定,掌握国家有关调查规程和标准。

    (三)调查测量阶段(2020420-520日)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调度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作业单位进场前,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协调各村民小组成立确权登记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负责权属纠纷调处、外业调查和测量以及收集各农户的确权登记资料,逐户逐栋明确权属界址,做到界址清晰、产权明确。

    (四)公示阶段2020521-630

    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首次登记权属调查成果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自然资源部门在开展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时,应将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的权属调查结果送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要求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说明,同时以张贴公告等形式公示权属调查结果。

    (五)整改建库阶段202071-1030

    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地籍调规程》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建立完善集图形、属性、电子档案为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

    (六)登记阶段

    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权属调查成果,严格审核逐步进行登记。

    五、重点部门责任分工

    (一)区财政局负责我区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保障,并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二)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和实施全区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负责《通川区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通川区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做好农村宅基地、房屋基础资料收集、外业调查组织、信息系统建设、登记发证、建档等工作,制定和完善宅基地、房屋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规定组织项目招标,落实技术队伍,做好成果上报组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业务培训等指导乡镇街委开展权属争议调处理。

    (三)区公安分局负责提供户籍登记资料,及时处理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等行为。

    (四)各乡镇街做好辖区内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及社会稳定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协调联络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督促村委会密切配合协调测绘单位做好权属调查、房屋测绘等工作

    六、组织领导及措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街委和区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通川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大组织协调和统筹部署力度。

    (二)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国家、省、市上的相关文件精神,财政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把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农村权籍调查不得收费,不得加农民负担。

    (三)广泛宣传动员。区自然资源局及乡镇街委要结合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要求,通过电视、网络、标语、告示牌、宣传车等大众普遍接受的传播体,多层次、多形式的对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扩大宣传影响和效果。充分调动乡镇、村(社)干部的积极性和农民参与的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强化责任督查。为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合法的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区政府将与各乡镇街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此项工作纳入2020年的年度目标考核。同时,区委目标绩效办将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督办。

     

    附件通川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

    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通川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何恩源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王晨懿    区政府办机关党委书记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员:  任晓军    区财政局局长

                     区司法局局长

    覃文银    区住建局局长

               刘登钊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明红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徐兴璀    凤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凤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莲湖景区管委会主任

               高建斌    复兴镇镇长

               孙浩文    蒲家镇镇长

               张朝阳    罗江镇镇长

               陈伟杰    双龙镇镇长

               毛重钧    东岳镇镇长

                     磐石镇镇长

               邱子洪    北山镇镇长

                     江陵镇镇长

                   碑庙镇镇长

               李兴见    金石镇镇长

                     梓桐镇镇长

               宋联琴    青宁镇镇长

               任康毅    安云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日常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陈鹏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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