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送<达州市通川区达高中江湾城校区校前文化广场(树阵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通区投司〔2020〕172号)收悉,项目编码:2020-511702-88-01-434403。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提高学校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学校全面发展,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告,并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 项目名称
达高中江湾城校区校前文化广场(树阵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通川区北外镇张家坝片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新建达高中江湾城校区校前文化广场(树阵文化广场)。包括人行道绿化带,人行道及平台高3.21米;设宽4米临时停车场湾;广场中段建造宽9米节点绿化景观;建宽7米树阵草坪四处;文人塑像及文化浮雕等文化设施。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万元,其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
五、项目业主
达州市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
六、项目招标事项
项目单位需严格执行相关法规,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七、建设工期
12个月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们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紧完善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及规范,切实加强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和建设规模,发挥投资效益。
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