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局之战”。按照7月15日全省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及《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工作方案》(川安办[2020]49号)、《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工作方案》(达市安办[2020]80号)和《达州市通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区安办[2020]70号)要求,经镇党委会同意,在全镇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为期半年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推动各村(社区)、部门、单位、企业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机制,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遏制重持大事故、控制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品质通川和谐碑庙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范围
此次“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的范围是全镇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行业(领 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确保整治覆盖面达100%,并突出三个整治重点。一是突出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镇基础设施运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工贸行业、特种设备、仓储物流、农村安全、农村道路交通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15个重点领域;二是突出烟花爆竹等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三是突出学校、医院、大型综合体、机场、车站、旅游景区
三、整治重点
(一)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集中整治重点
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每日排查隐患,每周研判风险,每月汇总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情况,建立“每日排查、动态清零,每周研判、集中管控,每月汇总、查漏补缺”的常态化机制,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各项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彻底解决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1、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一是全面辨识风险。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全体员工,对自然灾害、生产工艺、生产安全系统、厂区厂房、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确保无遗漏。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风险台账。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必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责任制度,将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纳入员工业务技能培训。二是全面强化措施。根据风险特点,逐一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既要包括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完善、规范管理、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等常态管控措施,又要包括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紧急状态下的管控措施。要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三是落实管控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在全面辨识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工区、车间、班组、岗位和具体人员。
2、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完善制度,列出清单。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列出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二是每日排查,闭环整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每天组织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一线人员规范操作 情况等进行排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预案、资金、时限、责任,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切实整改到位。三是录入系统,定期报告。按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全过程录入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集中整治重点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监察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动态监管,确保风险辨识到位、可控、受控,隐患排查全面、动态清零。
1、精准管控风险。一是摸清风险底数。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定期组织会商研判,对辖区内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并结合企业安全风险情况,汇总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二是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掌握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并对企业是否全面辨识管控风险进行复查,督导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整治措施。
2、督促隐患“清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家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解剖式安全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科学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每日开展隐患自查,对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推动企业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
3、深化“打非治违”。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结合“铸安 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你,重点检查各企业风险辨识情况、管控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依法严厉打击惩处。综合运用行刑衔接、关闭取缔、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形成强力震慑和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抓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4、严肃事故调查。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开展调查,必查风险有没有辨识、隐患有没有整治、制度有没有建立、机制有没有运行,找准问题,厘清责任,坚决追责问责。
各行业(领域)具体整治重点由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
四、工作安排
从2020年7月至12月底,分3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排查隐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生产经营建设去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既要对各个领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也要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9月1日起至11月30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和“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带着专家查)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了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落实、风险是否可控受控、是否每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是否动态清零。坚持标本兼治,认真梳理总结,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三)“回头看”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本次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是区委区政府、镇党委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也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的开篇布局,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镇党委政府部署要求上来。各村(社区)、部门、单位、企业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要求。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分头落实。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辨识管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敢于动真碰硬,务实工作实效。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以“严细实”的作风和对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敢抓敢管,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格逗硬考核,严肃责任追究。镇安办将各村(社区)、部门、单位“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重要内容,并单独拟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评价细则(见附件1),坚持考目标、考过程、考结果,评价结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组织不得力、工作推进迟缓、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单位,予以通报并严肃批评,因此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坚决查明原因、从严从重追责问责,同时,事故情况也将纳入“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评价和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评进行“双重考核”。
(四)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对“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优秀做法,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形成浓厚氛围。
(五)注重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察检查与联合相结合,对“排险除患”集中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制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对策。对“排险除患”集中整治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要加以总结,上升为制度规范,提升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六)加强信息报送,准确反映工作。请各村(社区)、部门、单位于2020年8月20日前将“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报送至镇安办,9月1日、12月1日前分别送阶段工作情况小结,2020年12月31日前报送“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总结。报送的资料应内容真实、文字精练、数据准确,阶段工作情况小结、“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总结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建章立制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同时,省安办将对现有的四川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名称更新为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增加“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功能模块,完善事故统计模块,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加强系统应用,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准确填报并实时监控,用信息化推动“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