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0〕16号)、《达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达市财监督〔2020〕13号)的要求,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决定开展2020年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示。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维护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
二、检查时间
2020年8月20日至10月15日
三、检查对象
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人民政府、达州市通川区卫健局、达州市通川区农民工服务中心
四、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必要时延伸到以前年度和相关单位。检查内容主要为:预算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以及私设“小金库”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关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以及钱物发放情况。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达州市通川区财政监督局 吴芳
联系电话:0818-5909916
联系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柴市街88号通川区财政局510室
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