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减税降费、非税收入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会计信息质量、财经纪律和“四项扶贫”专项基金。清理入户838473户,清理补贴资金50644万元,清理发现违规享受补贴资金14万元,收回4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审批监管。按照《采购法》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和政府采购程序。目前,已审批项目105个,审批金额161038.88万元;挂网采购项目92个,预算资金6718.72万元,中标金额6499.72万元,节约资金219万元。
三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审核。依据《预算法》法律法规,规范评审工作规程,不断完善业务运转流程。目前,办理财政性资金预算控制价项目187个,送审金额146450.41万元,审核金额132714.9万元,审减率为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