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城乡低保评定不公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磐石镇
发布日期: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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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社区)、镇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政风行风,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从严整治低保评定不公等问题,优化低保政策执行环境、增强基层工作能力、改善干部工作作风、精准施保、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根据市、区的工作要求,现就开展通川区磐石镇城乡低保评定不公问题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2020年通川区城乡低保评定不公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区民党组发20208号)文件精神,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使低保评定及低保审核的每个过程中的不公平问题能够得到迅速且有效的解决,对于符合条件的群众必须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精准施保,最终实现应该享受低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享受的一个不留,使群众对低保评定工作的满意度有一个较大的提升。

二、整治问题

(一)低保评定过程中暗箱操作的问题重点清理在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过程中没有开展民主评议、没有按规定开展公开公示的问题。

(二)低保评定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题。重点惩治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三) 低保评定过程中关系保人情保的问题。重点清理民政干部、村组干部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情况,全覆盖执行签订承诺书及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

(四)低保评定过程中政策保的问题。重点清理因拆迁、征地、道路建设、水库占地、企业改制等政策产生的矛盾和闹事、上访等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整体纳入低保的政策保问题。

(五) 低保审核过程中失职渎职执行走样关不严的问题。重点整治对群众申请漠然处之,不按照《规程》要求时间节点办理低保问题;不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专项治理的思路不宽、方法简单、手段薄弱,搞一刀切问题;低保新增资料不齐全问题。

(六)低保审核过程中错保漏保的问题。重点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存在宁可漏保、不愿错保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建立责任清单(615日前)召开磐石镇低保评定不公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和低保业务培训会。制定《2020年通川区磐石镇专项整治低保评定不公问题实施方案》。各村()根据方案制定详细的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以及所承担的相应责任任务。

(二)自查自纠,建问题清单(615—810日)展人员部署行动通过各种农民夜校、各地的公开栏、召集人员统一发放宣传单、制定相应标语挂在各路口、发布相应公示贴于各乡镇社区公示栏内、以短信邮箱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工作,设立举报信箱,宣传举报电话,严格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设置相应奖励,争取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回音,并建立详细信访台账,开展基层干部低保业务培训。

(三)全面核查,建立整改清单(811—910日)根据区民政局反馈的大数据比对结果进行调查核实,对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组建督查组开展专项核查责任、核查问题及问题整改建立整改清单,并与核查人员签订责任书,确保核查全覆盖、无遗漏。

(四)专项抽查,建立问责清单(911—1010日)接受开展的专项抽查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究自查责任、核查责任及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完善体系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阶段(1011—10月底)根据区民政局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救助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打造阳光低保

四、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经办责任人,要把专项整治紧紧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认真查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认真整改落实,以解决问题、转变作风、规范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此为契机推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切切实实的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利益和生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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