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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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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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和品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落实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完善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组织查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区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0.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零售连锁的违法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制修订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5.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8.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9.负责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指导协调隶属于通川区非公经济组织综合委员会的党支部(委)开展党建工作。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服务民营经济,提升发展质量。牵头协调开展全区民营经济工作,为民营企业服好务、当好“娘家人”。按照区委、区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23条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措施落实。充分发挥民营办职能作用,以强化服务为宗旨,着力打造宣传平台、维权平台、对外合作交流平台,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融资贷款和向资本市场迈进提供基础保障,促进民营企业抱团发展、规范发展、提质增效。鼓励支持全民创新创业,培育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个转企”“小升规”,不断壮大市场主体规模。

    2.推进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以“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为目标,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增强审批人员服务意识,降低准入门槛,便利投资创业,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强化政策落地落实,认真履职尽责,巩固深化涉企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确保涉企行政审批改革事项全面落地见效。

    3.强化亮剑执法,严守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严守安全底线,聚焦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综合执法行动。瞄准群众痛恨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制假售假、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突出问题,严查大案要案,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加强监管方式创新,全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4.聚焦农村市场,持续深化整治。继续加大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打击,加强部门协作、区乡联动,深入乡镇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经营户,严查严惩经营假冒、侵权“山寨”、劣质、超过保质期等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持续维护农村市场秩序,提升农村食品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5.强化价格监管,倾力保障民生。继续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常规性工作,规范推进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及收费公示,开展价格重点领域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尤其是重要民生事业和自然垄断型行业,加强对农村自来水、天然气、景区门票和停车服务、医疗服务价格、商品房销售领域的收费监管。积极稳妥处理好价格领域的投诉举报。

    6.聚力四城同创,狠抓任务落实。对标创文创卫任务清单,立足工作职能,持续深入开展“七清五有一红旗”志愿者服务等工作。加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店等场所监管力度,督促创文创卫各项任务的落地落实。

    7.深化整治活动,提升群众满意度。扎实开展“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整治活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主城区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和校园周边游摊小贩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市场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内设机关股室24个,下设基层监管所16个。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在职职工319人,其中:公务员183人、工勤62人和事业人员74人。另有退休职工130人和遗嘱及长养人员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228.82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228.82万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4482.02万元、公用支出562.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83万元、项目支出46.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235万元,增幅为74.65%,主要原因是 :一是按照全区部门机构整合的工作安排,2019年3月我局由原区工商质监局和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而成,机构、人员等较去年均大幅增加;二是在职职工工资津贴按照国家政策进行了调整增加。

    (一) 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522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2.62万元,占99.12%;项目支出46.2万元,占0.88%。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支出预算合计522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9.92万元;农林水支出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0.2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28.8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23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全区部门机构整合的工作安排,2019年3月我局由原区工商质监局和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而成,机构、人员等较去年均大幅增加;二是2020年部门预算包含了发放2019年的在职职工岗位绩效奖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三是在职职工工资津贴按照国家政策进行了调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4.6万元,占80.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04万元,占6.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9.92万元,占4.2%;农林水支出20万元,占0.38%;住房保障支出410.26万元,占7.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188.39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46.2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塔沱市场监管所办公用房租赁费、商品检测费、两类公司风险稳控、政务购买服务、登记主体档案数字化工作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43.5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19.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410.2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扶贫差旅费等相关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82.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19.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62.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万元。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执法执勤用车16辆,其中:轿车13辆、越野车3台。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接待重要客商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62.7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98.8万元,增长21.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10.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局共有车辆1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6辆。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的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专项预算项目5个,包括塔沱市场监管所办公用房租赁费、商品检测费、两类公司风险稳控、政务窗口购买劳务服务、登记主体档案数字化工作经费,每个专项预算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46.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预算项目5个,包括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进“多证合一”工作;聚焦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红盾春雷”“质检利剑”“打非治违”“食品药品”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传销、查处不正当竞争等各项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网络维权建设,完善消保机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消费者协会三个机构联合维权的“三消”联动工作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扎实开展“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整治活动,持续深入整治,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及时处理突发情况,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整体预算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5228.8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指本单位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指本单位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其他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指本单位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指本单位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付;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指本单位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指本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本单位职工死亡抚恤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医保保障缴费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本单位扶贫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部表

           表1-2.部门支出部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附表.xls 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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