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2.研究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级各部门“三定”规定,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负责全区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4.负责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人大、区政协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区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区级各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5.报批行政机构以及审核事业机构的设置、调整。
6.研究拟定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区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初审报批工作。
7.监督检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8.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深化改革任务,推进方案实施。持续巩固和扩大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一要以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党政机构职能统筹工作机制。理顺党政机构职责关系,强化党的职能部门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把方向、谋全局、抓大事,统筹本系统本领域重大工作,充分调动被归口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要以提高机构履职尽责能力水平为导向,进一步推动“三定”规定落细落实。严格落实“三定”规定,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关键,厘清职责边界,理顺工作关系,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确保无缝衔接、高效运转。三要以形成改革合力为关键,进一步推进相关配套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规范精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目前,剩余4个部门的“三定”规定制定,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与市委编办紧密联系,随时关注,一旦市级部门理顺职责,我办及时跟进,制定“三定”规定。待全面完成“三定”规定制定后,积极开展机构改革推进情况督查、成效评估。
2.聚焦重点领域,落实体制改革。深化经济发达镇体制机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赋予经济发达镇政府更多自主权,进一步激发经济发达镇发展内生动力,提升经济发达镇的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其对周边辐射带动作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和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按要求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升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工作站位,细化改革措施,落实改革责任,切实做到蹄疾步稳,加快推进。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要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涉及利益调整,我办要严格执行编制纪律,切实把好关,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产业园区提档升级等体制改革也要逐步推进,目前,市委编委已经批复同意设立中共四川达州通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达州通川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实行合署办公,为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正科级派出机构。下一步,将配合指导经开区进行“三定”规定的制定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属于一级行政单位,下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131.4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1.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年终目标绩效纳入预算。
(一) 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收入预算131.47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13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8万元,占87.31%;项目支出16.69万元,占12.69%。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1.4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1.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年终目标绩效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38万元,占83.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万元,占5.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6万元,占4.08%;住房保障支出8.92万元,占6.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95.58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务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3.80万元,主要用于:实名制系统的维护和中文域名注册及续费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8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8.9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现有公务用车0辆(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安排)。2020年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接待重要客商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0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14万元,增加1.41%,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未安排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套)。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年初预算下达项目预算16.69万元,对2020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的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专项预算项目2个(其中:中文域名注册续费8.8万,实名制系统维护5万),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任务数3个,每个任务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3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8万元,年初下达专项资金16.6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 一般公务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项):指实名制系统的维护和中文域名注册及续费工作。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障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1.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2.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