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达州市通川区信访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处理全区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交办、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区级部门的信访和群众工作。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和群众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并掌握信访和群众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工作部门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一是要建立联系群众快车道。在手段上,要运用现代化的通信网络,引导群众通过网上信访等现代通信方式,方便快捷地提出诉求,变“上访”为“网访”。在方式上,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制度,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信访工作关口前移,及时、就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二是要构筑信访工作信息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真实地反映民心、民情、民声,关注热点、难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快速反馈,加大以信访信息系统综合利用率,发挥领导决策参谋作用。
2.进一步就地解决问题。一是责任到位。对重要信访事项和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及时组织会办,适时了解进度,对因拖着不办、办而不当造成延期报结和越级信访等后果的,要按照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责。二是处理到位。对应该解决也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加大落实力度。对一时解决困难的,要向信访人作出承诺,并坚决兑现到位。三是疏导到位。对合理诉求但解决条件暂不具备的问题,要说明情况,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并把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对无理诉求,要明确态度,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维护信访秩序。
3.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一是落实领导接访下访。达州市通川区信访局优化案源,精确匹配领导分管领域,落实每月10日“书记区长接访”、每周日区级领导接访制度。二是落实区级领导包案。在今年区级领导包案的基础上,梳理2020年区级领导包案台账,继续明确由一名区常委或区长牵头,建立完善区级领导挂包信访积案难案工作责任制。
4.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一是注重督查重点。对信访工作实行一季度一次督查,针对具体的单位和目标,明确督查重点,进行精准督导。二是优化督查内容。对领导包案、重大节假日信访工作、重点信访事项及重点交办案件的督查,在信访工作随机督查和专项督查中根据情况作好调节和工作安排。
5.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基层人员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培训提升基层信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引导基层干部把信访工作的责任落实到解决和处理群众问题实处,从根本上减少因办事不公、方法不当造成的上访问题。二是探索建立民调组织。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站所,形成民调网络系统。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政策,力求农村大部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三是配齐配强干部队伍。鉴于达州市通川区信访局目前承担的工作任务已大大超出2007年“三定方案”职能配置的情况,在全市信访系统均增加编制和我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背景下,力争组织人事部门为我局增加编制。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通川区信访局属行政单位,总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含工勤1名)在职人员11名,事业编制8名,在职人员9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通川区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本单位2020年收支总预算362.6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72.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作性奖励、在岗绩效,2019年预发工作性奖励、在岗绩效,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2018年、2019年奖励、在岗绩效住房公积金财政预算计入2020年之列。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信访局2020年收入预算362.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2.6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合计36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56万元,占83.7%;项目支出59.12万元,占16.3%。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2.69万元,本单位2020年收支总预算362.6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72.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作性奖励、在岗绩效,2019年预发工作性奖励、在岗绩效,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2018年、2019年奖励、在岗绩效住房公积金财政预算计入2020年之列。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38万元,占83.9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4万元,占6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7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4.7万元,占6.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 304.38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 22.0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 0.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0.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3.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9.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信访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达州市通川区信访局现无公务用车,机关事务局派用车辆。
无公务用车购置的写明:2020年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无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信访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6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0.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年初预算下达项目预算59.12万元、保留项目预算28.73万元。对2020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专项预算项目8个,领导定期接待涉及财政资金4.3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驻京驻蓉专项经费涉及财政资金3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门户网站投诉平台涉及财政资金11.7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信访互联网专线涉及财政资金0.4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信访八抓八要律师接待费涉及财政资金1.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全国两会信访值班涉及财政资金10万元,保留预算1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全省两会涉及财政资金10万元,保留预算1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全市、区、两代会信访值班涉及财政资金8.73万元,保留预算8.7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覆盖率达到100%,共计保留预算28.73万元,按预期目标完成任务。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涉及财政资金362.6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障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部表
表1-2.部门支出部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