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2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124116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6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及加工项目 | 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板桥村五组 | 达州市弘盛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开采主平硐维护加固、地面硬化等,井下开采工作面及通风系统建设、地面生产设施建设(石材破碎加工区、原矿堆场、产品堆场等、传送带)、工具房、风机房、涌水沉淀池、变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以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项目矿区面积0.0213km2,年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6万吨。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施工期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施工废气: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减少施工时间;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硬化地面,原料、建渣集中堆放,采用毡布覆盖,及时清运,运载车辆实行封闭式运输,土方和拆除垃圾及时回填,大风天气停止施工,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规定,做好扬尘防护工作。 施工噪声:施工期选用噪声较低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安排作业平面和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布局,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活动,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标准。 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废土石方、废建筑垃圾全部运至采空区回填,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统一外卖至废品收购站,建渣临时堆场须做好防雨、防风、防渗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场镇生活垃圾收集点。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200m3)收集,供井下生产防尘(20m3/d)使用,剩余部分(5m3/d)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全部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沟渠引至矿井涌水沉淀池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后全部用作周边农田、林地的农肥,不外排。 废气:营运期井下设置防尘喷雾系统和通风系统,矿石转运道路、矿石堆场扬尘采取道路硬化,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定期清扫,设置轮胎冲洗池等措施;破碎、筛分、铲装产生的扬尘采取封闭车间作业,进出料口安装喷雾洒水装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用)(GB18483-2001)要求排放。 噪声:营运期加强管理,选取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修建专用空压机房和风机房等专用房间,在破碎机、筛分机四周修建隔声挡墙,减轻噪声对外的影响。禁止夜间生产,确保营运期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营运期产生的尾矿全部清运至采空区进行回填,不外排。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干化泥沙运至矿金内回填,含泥废水经收集后接入沉淀池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经收集袋装,定期清运至当地场镇生活垃圾收集点。废机油经专用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交由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达到《一般工业企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 项目已取得达州市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原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同意,办理了该矿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5117022020037100149468)。通川区发改局备案同意(备案号: 川投资备【2020-511702-10-03-453652】FGQB-004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