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9年春节暨春耕备耕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凤北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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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9年春节暨春耕备耕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

 

各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局关于加强2019年春节、“两会”暨春耕备耕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通区农业发〔2019〕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通川道安〔2018〕49号)和2019年全国、省、市、区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19年春节暨春耕备耕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一般农机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农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任何时候都忽视不得、麻痹不得、侥幸不得。冬季气候条件恶劣,乡村机耕道路况差,春节和备耕期间人流物流车流骤增,农副产品加工和农田作业量增多,农业机械出勤率高,极易导致农机事故发生。因此,各村(社区)、镇农牧站、镇安办要充分认识春运暨春耕备耕期间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周密部署、严格监管,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层层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到人员覆盖、措施到位、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輿宣传,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要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和微信、安全例会学习、有奖竞答、组织观看安全事故警示片等群众喜闻见乐的方式,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培训,重点宣传学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操作维修专业知识;各村(社区)、镇农牧站要组织开展安全操作使用、维修保养、故障排查及现场施救等培训演练,让广大农机手懂安全知识、会安全操作和现场救护,从而引导广大农机从业人员进一步提高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依法依规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及时报废达到报废条件的老旧农业机械,营造“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和“逢会讲安全、处处抓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三、建立健全机制,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

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畅通同道安(交管)、公安、交警和安监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和事故处理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对辖区农机安全生产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以及如何抓好监管落实工作要及时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汇报,以争取最大支持重视。

四、明确监管重点,切实抓好农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

针对春节和备耕期间农机出勤作业多、潜在农机安全隐患高的特点,各村(社区)、镇农牧站、镇安办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所有农机作业场所、库棚、维修网点及农机合作社进行全覆盖排查,及时消除农机安全隐患监管盲区。一是深入机耕道、田间、场院、农户家中和农机合作社等农机作业场所,对加工作业机械、微耕机、微电泵和提灌站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开展对微耕机加挂拖斗上路行驶的专项整治,严禁微耕机加挂拖斗上路行驶。三是配合公安交警、道安(交管)和安全等部门联合开展对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变型拖拉机违章载人、人货混装、超载超速、改装拼装、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涉嫌假牌、套牌、无牌和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等的变型拖拉机车主及驾驶人员,严禁假牌、套牌、无牌和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对查处属实的涉嫌假牌、套牌、无牌的变型拖拉机,坚决进行收缴。四是检查农业(农机)专合社库棚和销售维修网点的消防设施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和弯急坡陡、跨踏滑坡的农机化生产道路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等。

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在册,能当场纠正整改的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较大以上农机安全隐患要下发整改通知书挂牌限期整改,整改期间采取贴封条、拉闸断电、停机作业、专人看守、暂扣机具设备或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等措施,绝不允许继续违规作业造成新的或次生农机安全隐患。同时,对安全隐患整改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整改一起、验收一起、消号一起,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回头看”,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研判精准、检查整治效果显著。 

五、强化应急值守,积极处突排危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快报)制度,公开值班电话和农机事故报告电话,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守和信息畅通。同时,及时掌握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动态,遇有重大以上农机安全突发事故发生,必须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处突排危、事故调查处理和社会维稳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镇政府报告,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

各村(社区)将工作开展情况于2019年3月22日前报镇农牧站。

 

 

               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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