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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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汛前七查专项行动的通知》(〔20203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地质灾害分布状况特征,为全面提升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提升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的科普识灾防灾辨灾能力,促进地质灾害综合群测群防能力的提升,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汤晓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吕诊昌  办公室主任

            财务股股长

            法规监察股股长

            地质矿产股股长

            地质矿产股副股长

        自然资源片区所正、副所长

专业驻守督导单位地矿眉山工程勘察院

二、培训时间

2020416430

三、培训方式

拟对123个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及监测人员的集中培训设两个点,分别为:双龙镇(檬双区域、龙滩区域、新村区域)、蒲家镇、凤西街道办事处、凤北街道办事处、复兴镇、东岳镇、罗江镇(魏兴区域)、盘石镇、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培训地点设在双龙镇、碑庙镇;青宁镇、安云乡、梓桐镇、北山镇、金石镇、江陵镇,培训地点设在金石镇。培训采取专家授课、现场指导讲解等方式进行。

四、宣传培训对象

宣传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全区乡镇干部、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村社干部、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专职监测人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

五、工作要求

1.局地质矿产股要提前与授课专家进行沟通,授课内容要通俗易懂,现场讲解针对性要强;局办公室要做好培训工作的宣传报道;局财务股要保障宣传培训工作必要的工作经费;各片区自然资源所要向当地政府做好汇报,与辖区各地灾防治责任单位负责人、监测人员做好沟通,提前做好参训工作方案,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参训。

2.设培训地点的自然资源片区所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安排和布置好培训会场,选定好有代表性的现场讲解点。

3.全体参训人员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安全,不得乘坐三无交通工具,不得乘坐超员车辆,各乡镇街委参训人员的交通、误餐等费用由各乡镇办委负责。

4.参训人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纪律。

5.此次集中宣传培训后,各自然资源所还需适时组织宣传培训,面对面地和监测人员、受威胁群众讲解沟通,做到:识灾、避灾,家喻户晓,防灾、减灾,人人有责,以确保今年我区的地灾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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