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全市乡镇就近办事项清单》和《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事项受理(办理)清单》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下放权限。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务必认真研究《全市乡镇就近办事项清单》内容,对清单列入的办理事项、明确的办理深度均要按要求将权限下放到乡镇街委或站所;要督促下设在各乡镇街委的站所入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切实做到群众办事不出乡镇;要及时梳理办事指南,对各乡镇街委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事项接得住、办得了。
二、事项集中办理。各乡镇街委要主动作为,将涉及到本行政区域权限内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积极协调相关站所入驻并开展业务,涉改乡镇同时要对照《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事项受理(办理)清单》,做好被撤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的事项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便民服务工作不断档;要加强与区级主管部门的衔接,争取主管部门对站所入驻工作的支持;要加强能力培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确保事项真正做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
三、推行网上办理。全区乡镇“就近能办”事项和分中心受理(办理)事项已全部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受理和办理,各乡镇街委、各相关部门务必对照清单内容,优化流程,确定权限,依托平台开展业务办理,实现群众就近申请、就近受理、就近办理、就近取件。
附件:1.全市乡镇就近办事项清单
2.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事项受理(办理)清单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