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的 通 知
  •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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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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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州市通川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

    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

     

    “3.30”凉山森林火灾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压实各方面责任,坚决遏制事故灾难多发势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清明、汛期即将来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时刻怀揣忧患意识,保持高度警惕,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3.30”凉山森林火灾重要指示为指导,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严格规范监管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推动双核双带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我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长:王中明(区安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江  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建国(区经信局副局长)

              刚(区交运局副局长)

            廖文儆(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邹学华(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员:苏  粒、伍  磊、陈海深、王春生、花必江、杜金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205室,花必江同志任联络员(联系电话:13778353900)。

    三、专项整治范围

    (一)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以及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为橙色(C级)和红色(D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以精细化工为重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非安全生产许可类化工、医药生产企业;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企业;

    (四)涉及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的油气管道企业;

    (五)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

    (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门市。

    五、重点任务

    根据安全生产属地分级原则,以行业监管部门为主体部署开展大检查行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发改、经信、商务、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运、市场监管、供销和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督导,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严把安全准入关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进一步完善我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严格限制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化工项目,严禁在集中区外新、改、扩建化工、医药建设项目。要立即对工业集中区进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集中区安全容量,优化集中区内的企业布局,降低风险,防止风险外溢。

    2、加强新建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准入条件,防止落后不安全产能落地。加快建立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多部门联合审批机制,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政策。加强对非安全生产许可类的化工、医药建设项目准入管理。

    3、强化在建项项目三同时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在建项目执行三同时情况进行检查,未按要求开展三同时的项目要立即停止建设,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重新建设。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严禁在工业化化工生产装置上直接进行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新建、在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化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必须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以下简称HAZOP分析);已开展安全设施设计但尚未进行HAZOP分析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  

    (二)强化在役企业安全管理

    4、全面摸清企业底数。要全面摸清化工、医药行业生产、储存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企业情况,掌握生产企业使用原辅材料、产品品种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掌握储存企业储存介质、运输企业承运资质等情况。

    5、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现状评估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工作。所有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企业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现状评估,重点评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联锁和安全仪表系统符合性;全面开展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绘制安全风险分布图,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落实管控责任。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集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工作,进一步完善更新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安全风险分布电子图和明细表),进一步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辖区、部门分级监管工作;进一步对无正规设计的两重点一重大在役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开展安全设计诊断,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形成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现状评估报告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报告报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辖区乡镇办委、工业集中区。

    6、全面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持续具备安全许可条件。取得安全相关许可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企业应持续具备安全许可颁证条件。按照最新有效适用的标准规范要求,全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是否达到标准并良好运行。对没有达到标准要求的,要限期整改;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停产整改。〔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局、交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19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7、加强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有关要求,对列入评估范围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完善风险管控措施。2020年起,未开展评估的生产装置一律不得投用。推进高风险精细化工装置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从严控制高危岗位作业人员数量。

    8、持续加强过程管理。按照《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34—2010)、《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等要求,持续加强企业生产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建立企业物料全流程管理制度,实现物料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加强企业三废处理的安全管理,保证危险品运输、装卸、清洗等环节运行安全。 

    9、按期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对照检查,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化提升与总结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综合治理工作。

    10、强化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墨西哥“1·18”成品油管道泄漏爆炸事件教训强化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成品油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910号)等要求,全面摸清成品油等油气输送管道分布和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进一步落实有关部门责任,实施重点精准监管,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整改到位。

    11、持续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企业要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要求。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进行全面隐患排查诊断,严格按照隐患治理期限、资金、责任、措施和预案五落实要求,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

    12、开展既往整治工作回头查。对近年来开展的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氯碱、合成氨、电石、溶解乙炔和液化天然气行业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 “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等工作效果组织开展回头查,查看既往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工作有无遗漏,着力查漏补缺、整改提升。

    13、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各相关企业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并将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化学品基本情况和应急预案等向区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加大执法力度,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4、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川办函〔2015119 )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整顿违规违章行为,持续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15、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2017年以来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责任追究不到位、整改防范措施未落实的,要从严从重倒查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6、强化第三方机构管理。健全对安全评价、设计等第三方机构监管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评价、设计等行为的安全评价机构、设计单位,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四)提升监管效能,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

    17、进一步细化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机构改革后的相关部门职能配置和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落实涉及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的部门职责,进一步落实乡镇办委属地和区级有关部门对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

    18、不断加强监管力量建设。切实解决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保障不力等问题。采取集中培训、执法比武、安全专家指导服务、政府与企业双向挂职锻炼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与水平。机构改革后未设立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未配备专职监管人员或未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落实监管措施的,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行限批。

    19、持续改进监管方式方法。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精准执法,既要加大处罚特别是事前处罚力度,又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建立完善企业信息档案系统,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20、全面推动化工危化品行业领域安全高质量发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努力使全区化工危化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上等升级。

    21严厉打击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零售网点;重点整治烟花爆竹零售店上宅下店”“前店后宅等问题;重点整治经营批发企业在旺季期间超量储存、在乡镇擅自设置产品中转库违规私存、夜间配送的问题;重点整治经营批发企业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等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责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全面开展隐患大检查,要将专家技术性检查指导和企业日常安全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安全管理效果。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紧紧抓住本次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的治理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规定期限,确保重大隐患及时得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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