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相关股(室):
2019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市、区近期关于“春运”、“两会”工作相关电视电话会议安排意见,全力做好我区2019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提出以下工作安排意见:
一、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
准确把握春运形势特点。总体来看,今年春运客运总量增速放缓但结构发生变化,全国旅客发送量将达到29.9亿人次,比去年春运增长0.6%(其中:道路24.6亿人次,下降0.8%;铁路4.13亿人次,增长8.3%;民航7300万人次,增长12%;水运4300万人次,与上年基本持平)。铁路、民航运输需求仍保持较快增长。节前学生流、务工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峰来得早、持续时间长,节后客流相对平缓。自驾出行明显增多,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任务繁重。春运期间客流、车流激增,安全形势较为严峻。今冬明春煤炭、粮食等大宗物资运输需求旺盛,“以客为主、客货兼顾”难度较大。经预测,我市道路运输完成客运量1030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水路运输完成客运量76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
二、加强领导,全力保障“春运”、“两会”安全
(一)从紧压实安全责任。局属各单位要始终把安全放在春节、“两会”及“春运”工作的首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级抓好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人员和具体流程,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从细排查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分类管理和整改制度,对投入营运春运的线路场站设施、运输设备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要严格保证车站、码头、渡口的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严格禁止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船、机具投入运营和生产,严格禁止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员参加节日运输和春运,严格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乘车(船)。
(三)从严开展安全检查。各单位要严密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广泛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加大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力度,提高安全检查的针对性,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加大检查频次,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检查责任制。
区局成立了“春运”、“两会”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各组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综合督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档造册,现场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收到被检查单位的书面整改完成报告后,还要及时组织对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实整改到位的,各组联络股室应及时整理、完善相关资料,自存一份备查外,复印一份交区局安运股存档备查,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
(四)从实抓好安全生产。
1.切实加强道路客运的安全监管。道路客运企业要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等为重点,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源头防范,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超员、超速、站外揽客、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运输、高速公路违规停车、违规上下客等非法违法现象的打击力度,强化客运站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做到上车行包逢包必检,严禁乘客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上车,出站客车逢车必检,坚决杜绝站内超员发车现象。
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落实长途客车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严禁疲劳驾驶,要结合企业实际,进一步细化安全监管措施,建章立制,责任到人、责任到车、责任到线、责任到片,确保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的无缝监管。春运期间,辖区所有客车必须使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处于完好可监控状态,严格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旅客的监督,并快速公正处理举报信息。
2.切实加强水路客运的安全监管。水路运输企业要加强船舶日常运营维护,落实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要求,船舶要切实落实恶劣天气限制开航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航行和作业的要求。要重点抓好码头、渡口,尤其是学生渡、赶场渡的安全监管,督促乡政府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严格禁止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非客渡船载客行为,严格查处客渡船超载、跨航区(线)冒险航行、船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章行为;要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打击非法营运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对重点环节、部位、时段强化安全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客(渡)船的安全监督检查;要强化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要加强节日期间渡口渡船的现场监管,严防因超载、违规冒险航行而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3.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的安全监管。针对烟花爆竹运输进入旺季的特点,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确保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的企业、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有效;确保运输工具安全技术状况以及有关安全警示标识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要求进行载运,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码头作业的安全管理。
4.切实加强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监管。要继续推进“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坚决杜绝无视工程安全和质量而盲目赶工期的行为,深入开展预防坍塌事故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施工企业将不良地质工程施工、冬季用火用电及火爆品的使用管理等作为安全管理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施工。
5.切实加强客运站和驾校的安全监管。要督促客运站经营单位做好节日期间运输安全保障,密切关注客流变化,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监控和“三品”的检查,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火灾等事故,加强运行期间车辆、线路的检修养护和调度管理,落实各种应急保障措施,严防发生行车事故。客运站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人为破坏和恐怖袭击。春运期间历来是学生、教师学习驾驶的黄金时段,参训人数陡增,教学矛盾突出,区运管所必要加大对驾校的监管力度,杜绝出现管理盲区。
6.切实加强对车站、码头(渡口)等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一是检查是否在门窗或建筑物外墙上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的障碍物;二是检查消防车通道和扑救场地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闭或设置障碍物影响消防车辆正常通行和灭火救援;三是检查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方式、数量、宽度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是否被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是否封闭;四是检查常闭式防火门的闭门装置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保持常闭状态;五是检查火灾应急照明的亮度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位置、指示方向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六是检查疏散通道、楼梯间是否有违规电瓶车违规充电的情况。
7.切实加强邮政寄递行业的安全监管。配合市邮政管理部门在区政法委牵头下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公众使用寄递服务的安全意识,确保邮件、快件及通信、信息安全。
(五)从快补齐管理短板。农村、山区是交通安全管理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要创新思路,加快补齐。各行业管理部门、片区站要紧紧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基层组织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和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等“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纠正农村道路客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对夜间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严禁客运班车通行。
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日和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区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2019年春节暨“春运”、“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三、精心准备,努力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一)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要在总结往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设备故障、延误晚点等突发事件,制定并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
(二)有效应对恶劣天气。要突出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报和预警工作。局属各行业管理机构和企业要与气象部门建立天气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要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保证能及时调用,快速投入运行,及时清雪除冰,保障道路通行条件。
(三)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发生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时,要准确判断影响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果断处置,调集各方资源,有效控制事态发展。要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对滞留在路上的乘客要尽快组织救助,对车站、码头、渡口滞留的旅客要妥善安置,对短时延误的旅客,要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保持应急值守车辆、船艇、机具等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依据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报送信息。
四、以人为本,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一)推动售票检票更便捷。辖区西、北汽车客运站要进一步优化联网售票服务,扩大联网售票覆盖范围,积极创新售票方式,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支付宝、微信等便捷售票渠道。要继续采取设立专窗、预订团体票及提供上门及电话售票、提前预订团体票和往返票等便民服务,继续为农民工、学生和边远地区旅客提供购票服务。
(二)推动出行环境更舒心。辖区西、北汽车客运站、码头等客运枢纽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着力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提供无线上网、急救药物、手机充电等特色服务。辖区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乘区和医疗服务点。要大力倡导主动热情的服务理念,落实行业服务规范,及时增设服务台和流动岗,方便旅客咨询。
(三)推动主题活动更温暖。局属各单位要将志愿服务纳入春运工作总体安排,积极支持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主动配合区人社局、市交运局组织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春运保障工作中,让旅客切实感受到春运旅途的温暖。要进一步深化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暖流行动”,始终坚持待旅客为亲人的服务理念,从细微着眼,从点滴做起,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以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四)推动重点群体更满意。局属各单位及辖区各企业要强化国防观念,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军人出行依法优先,在购票、安检、候乘等环节为军人军属提供优先优待和热情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必要帮助。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关爱,主动会同区总工会、区人社局,了解出行人数、方向、地点等,要针对农民工返乡制定专门方案,按规定开行专车,让农民工感受到家乡的温暖。
五、倡导文明,大力加强信用建设
(一)发挥信用监督作用。按照中央文明委要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强化信用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区运管所、市海事直属一分局要强化春运信用记录建设,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要采取措施,主动监督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文明行为,点赞好人好事和优良服务,形成社会监督的信用环境。对多次发生严重违法失信的运输企业、车辆(船舶)、驾驶员(船员)要建立失信记录,纳入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管理。鼓励广大旅客通过“诚信春运公众监督平台”,主动监督身边的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点赞好人好事和优质服务,形成全社会监督的信用环境。
(二)惩治不文明出行行为。要依法严惩“车闹”等旅客严重不文明行为,维护良好出行秩序。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司乘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安全行车规定,提高处置不文明行为的能力。鼓励乘客参与运输安全保障,制止影响驾驶员正常驾驶、侵扰公共运输安全的旅客违法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三)做好文明出行宣传教育。以“车、船、港、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调动青年职工、共青团员、在校学生力量,带头倡导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新风尚,引导广大群众把规则、安全放在更加重要位置,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和交通陋习,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六、用心用情,营造温暖和谐氛围
(一)提升宣传引导效果。局属各单位、辖区各企业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精心组织春运宣传工作。综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通过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突出宣传改革开放以来春运的巨大变化、一线职工爱岗敬业的感人事迹、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安全诚信文明出行等主题,用身边人、身边事讲好春运故事。
(二)创新开展舆情监测。局属各单位、辖区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做好沟通解释,赢得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关怀春运职工生活。局属各单位、辖区各企业工会组织要加大对春运值守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力量对坚守在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开展走访慰问,推动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各级各单位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
七、有关要求
为确保春运工作落到实处,局属各单位要组织人员按行业管理职能职责规定对春运工作情况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监管,把春运工作落到实处。
春运开始后,区运管所要安排专人按照区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报送日报工作动态情况。
春运结束后,局属各单位将春运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19年3月1日前将春运总结(纸质和电子档)报送至局安运股汇总后报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达州市通川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