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整合涉农资金(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通知
  • 来源:区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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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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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乡镇街委,区级相关部门:

    根据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通区财农〔2020〕1号)文件精神,下达全区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33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5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省级财政扶贫资金3599万元纳入统筹整合。现将《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通知单》(P〔2020〕A254号)批复的资金项目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原则

    本次资金重点以改善乡镇街委基础设施、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结合大排查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安排项目资金。(村道破损路面修复项目计划按照135元/平方米投资;村道窄路加宽项目计划按照15万元/公里投资;新建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由区住建局聘请专业设计公司进行设计预算。项目实施后以财政结算或审计报告结算项目资金。)

    二、项目资金安排

    (一)上级规定的刚性支出710万元。 

    1.用于2019年春秋两季“雨露计划”下差资金78.225万元;

    2.用于2020年春秋两季“雨露计划”173.1万元;

    3.用于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225.475万元;

    4.用于项目管理费33.2万元;

    5.用于资产收益扶贫项目200万元。

    (二)安排村道破损路面维修项目资金1635万元。

    1.安云乡:南鹰村、二龙村、石人村、木龙村、战马村、凤翔村、大尖村共计5368m2,计划投资72.47万元。

    2.金石镇:月岩村、七里村、燎原村、柳潭村、四基村、金山村、高洞村、四凡村、土门村、跑马村、毅力村共计18282m2,计划投资246.81万元。

    3.青宁镇:曙光村、长梯村、红专村、潜力村、岩门社区、永丰村共计9935m2,计划投资134.13万元。

    4.碑庙镇:石笋村、盐井村、锣鼓村、万福村、大营村、伏龙村、千口村共计12495m2,计划投资168.68万元。

    5.北山镇:铁佛村、顺堂村、衙门村、洞滩村、剑锋村、立马村、石岗村、深滩村、学堂村共计6095m2,计划投资82.31万元。

    6.梓桐镇:渔河村、两河村、吕城村、三台村、洞沟村、天生村、英龙村、高楼村、峡谷村共计11288m2,计划投资152.39万元。

    7.双龙镇:三太场村、大锣山村、石庙子村、高庙子村、松坪村、挖断山村、石马村、峨嵋村共计6687m2,计划投资90.28万元。

    8.江陵镇:黄澄村、新农村、青龙村、武滩村、棋盘村、香仁坪村、江北村、集山村、寨坪村、和平村、西湖村、四溪寺村、蹬子村、大寨梁村共计15313㎡,计划投资206.74万元。

    9.磐石镇:米田村、茅坪村、山青村共计2600m2,计划投资35.1万元。

    10.蒲家镇:八口村、乐云村、画眉村、苦竹村、春天村、古石村、旭坡村、方坪村、宝石村、长岭村、梨园村共计15330㎡,计划投资206.97万元。

    11.东岳镇:飞进村、龙兴村、玉钟村、有力村、山桥村、凤凰村、丘林村共计10792㎡,计划投资145.69万元。

    12.凤北街道:青杠垭村、犀牛山村、田家塝村、插旗山村共计5985㎡,计划投资80.79万元。

    13.罗江镇:红营村、北斗村536㎡,计划投资7.24万元。

    15.凤西街道:龙家庙村400㎡,计划投资5.4万元。

    (三)安排村道窄路加宽项目资金904万元。

    1.江陵镇:棋盘村、武滩村、香仁坪村、四溪寺村、蹬子村共计15.4公里,计划投资231万元。

    2.梓桐镇:天生村5.5公里,计划投资82.5万元。

    3.罗江镇:高岩村2公里,计划投资30万元。

    4.磐石镇:茅坪村、盐井坝村共计4公里,计划投资60万元。

    5.蒲家镇:八口村、春天村共计7.9公里,计划投资118.5万元。

    6.青宁镇:长梯村、保丰村共计5公里,计划投资75万元。

    7.东岳镇:龙兴村1.3公里,计划投资19.5万元。

    8.凤西街道:龙家庙村0.7公里,计划投资10.5万元。

    9.北山镇:剑锋村、立马村、双鱼村共计12.147公里,计划投资182.2万元。

    10.双龙镇:硐庙村2.7公里,计划投资40.5万元。

    11.碑庙镇:万福村1.32公里,计划投资19.8万元。

    12.凤北街道:犀牛山村2.3公里,计划投资34.5万元。

    (四)安排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资金350万元。

    项目计划实施乡镇为:梓桐镇宝泉村5组(梅家大院)、梓桐镇渔河村新村聚居点、金石镇月岩村3组、金石镇高兴村1组聚居点、安云乡南鹰村1组(卢家湾)、安云乡三层村3组田家塝、青宁镇化马村1组(老院落)、北山镇双鱼村1组聚居点。

    三、项目实施期限

    2020年3月—2020年5月;

    四、项目实施管理

     (一)项目公示公告

    各乡镇街委、各部门要加强项目信息公开,所有的项目均应于2020年4月5日前在项目实施地(乡镇街委政务公示栏、村务公示栏)对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用途、项目实施内容、计划投资标准等进行公示公告,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二)项目招标

    1.村道破损路面维修和村道窄路加宽项目原则上各项目由乡镇街委为项目实施业主,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并商请区交运局进行技术指导。

    2.新建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区住建局为项目实施业主,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

    3.请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施工队伍,合同签订后,相关资料十日内报区扶贫开发局存档。      

    (三)项目技术标准

    1.村道破损修复:采用机械整段挖除破损路面后,再铺筑10cm厚填隙碎石垫层和20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水泥混凝土强度为C25标准。

    2.村道窄路加宽:开挖路基后,铺筑10cm厚填隙碎石垫层和20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加宽后的村道公路不得低于4.5米宽,水泥混凝土强度为C25标准(含40cm宽,30cm厚的土水沟)。

    3.新建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按专业设计公司设计要求实施。

        五、项目验收

    项目按规定实施完毕后,由各乡镇街委牵头,组织村、组和群众代表先进行自验,合格后由乡镇街委将项目资料及验收报告报区扶贫开发局审核,区扶贫开发局组织区级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未按照项目内容、地点、技术标准组织实施的不予验收。

    六、资金拨付

    (一)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启动后预拨付30%启动资金。

    (二)项目进度资金: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款。

    (三)项目剩余资金:必须进行结算评审或审计后拨付。

    (四)质保金

    1.质保金缴纳。项目及资料完全合格,拨付全部尾款时,须缴纳10%的质保金到区扶贫开发局。

    2.质保金领取。项目及资料合格,1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施工方到区扶贫开发局领取。

    (五)资金拨付方式: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支付管理的通知》(川财库〔2019〕7号)规定:预算单位根据已审批的用款计划提出直接支付申请,经主管部门、部门管理股室审核后,国库部门开具支付凭证提交代理银行,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

    七、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委、区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达州市通川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通区财农〔2017〕83号)文件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并加强项目监管,于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项目自验并申请区级验收。7月30日前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街委和区级相关部门,将报区政府收回项目资金并全区通报。

    特此通知

                                                             达州市通川区扶贫开发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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