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镇2020年突发公共卫生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磐石镇
发布日期: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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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将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对全镇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全镇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各类学校、全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镇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全镇村民自办宴席等各类突发食品药品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发生在学校内以及学校所在地发生的,可能对全镇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        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员: 闭晓妮    党政办主任

罗云江    应急办主任

      农牧站站长

张晓龙    农牧站副站长

蒲松柏    镇卫生院院长

      磐石中心校校长

蒋府城    磐石第二中心校校长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罗云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制订应急预案,具体实施辖区内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全镇突发食品药品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四、工作职责

1.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协调全镇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审议批准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2.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领导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村和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事件发展,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向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为新闻机构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完成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党政办:负责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对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的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社会舆论监督。

农牧站:负责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组织对养殖生产环节造成的畜牧产品质量及屠宰加工环节安全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养殖生产环节造成的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卫生院:负责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配合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开展食品污染监测与评价;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配合对食品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控制措施;及时报告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案情,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查处,坚决遏止本地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制度、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卫生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学校校长是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堂建设与管理、保障学生健康与卫生安全的责任。对不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限期内达不到卫生要求和无证经营的,要追究其责任。

4.各行政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职责: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辖区内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五、信息报送

 1.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治疗急重伤病员的医疗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人数、原因等。

 2.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接报后,应及时核实情况,并及时报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报告。      

六、应急准备

1.镇卫生院要成立防治食物中毒诊疗专业队伍,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病例诊断、病人救治会诊调查等工作。

2.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应急队伍,组织、配合医疗专业队伍的应急处理。

3.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4.信息畅通保障:对各村要落实专门通讯工具,有信息及时上报。

七、责任划分

1.餐饮业食物中毒,由镇卫生院牵头,联系卫生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区疾病控制中心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

2.学校食堂食物中毒,由相关学校牵头,卫生院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

 3.流通环节引起的食物中毒,由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镇卫生院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

4.初级农产品和农药、水产品引起食物中毒,由镇卫生院牵头,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

5.食品加工环节引起的食物中毒,由镇食安委会牵头,镇卫生院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

 6.其它食物中毒,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相应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执法效率。

八、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食品药品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镇政府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隐患及有关部门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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