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煤矿“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方案
为扎实开展2020年全区煤矿“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推进煤矿从业人员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依法办矿能力,强化安全集中整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通知》(川煤监函〔2020〕15号)和达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方案的通知》(达市应急〔2020〕35号)要求,结合通川区煤矿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以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煤矿安全事故为目标,以有效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为重点,标本兼治、精准施策,推进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区应急管理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矿山股、煤炭行业管理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通川区应急管理局“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通川区应急局矿山股,曹天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活动范围
辖区3家煤矿企业。
四、活动时间
2020年3月—11月
五、活动内容
(一)参考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通知》(川煤监函〔2020〕15号)文件规定(此文已转各煤矿企业)。
(二)省应急管理厅网上所罗列的全部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见附件)。
(三)达州市通川区煤矿分类处置方案。
六、活动要求
(一)落实实施方案。各煤矿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于3月20日前将活动方案及联系人报区应急管理局“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培训学习。完成煤矿主要负责人重点学习培训内容。
(三)开展宣传教育。区应急局汇总整理煤矿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资源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煤矿开展内部宣传警示。
(四)对标对表检查整改。突出抓好煤矿蓄意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和整改;重点抓好“一规程三细则”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动态达标问题的督查和整改。
(五)加强督导检查。对活动开展不认真、自查自纠走过场的煤矿企业,要下调监管监察分类等级,实施重点监管监察,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煤矿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经验和典型违法违规处罚曝光案例,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每周向区“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1条工作信息,每月3日前向区“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个典型经验,11月9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向区“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达州市通川区应急管理局“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法律法规性文件清单
附件
达州市通川区应急管理局“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法律法规性文件清
1.四川省化解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脱贫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当前煤矿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煤化解〔2020〕1号);
2.四川省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川应急函〔2019〕250号);
4.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岗位责任制、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5.四川省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技术要求;
6.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煤矿井下动火作业管理的通知》(川煤监〔2019〕53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8.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技术要求》的通知(川应急函〔2019〕274号);
9.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八定”措施内容的通知》(川应急函〔2019〕275号);
10.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行煤矿探放水、防突基准线“两把锁”管理制度的通知》(川应急〔2019〕59号);
1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1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征求意见稿);
13.防治水细则;
14.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8号);
1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
16.煤与瓦斯等级鉴定办法;
17.煤与瓦斯抽采规范(AQ1027—2006);
18.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
19.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20.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
2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19);
2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
23.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8号);
24.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县督导办法的通知》(川安办〔2018〕8号);
25.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监〔2017〕27号);
2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158号);
27.煤矿标准化检查评分规范;
28.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9〕71号);
29.废止的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30.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46号令;
32.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大淑村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国家煤监局抽查问题汇总;
3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7号);
34.关于对煤矿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初稿);
35.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
3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3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212号);
38.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红线”;
39.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
40.四川省煤矿企业触碰安全生产“红线”实施行政处罚“底线”表;
4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审核基本要求(AQ1409—2018);
42.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4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切实做好煤矿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当前安全生产冠状的通知》(川应急函〔2020〕52号);
44.《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
4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6〕146号);
46.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矿矿长安全工作考核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应急函〔2020〕105号);
47.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48.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
49.《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50.煤与瓦斯综合治理暂行管理办法(川应急函〔2019〕246号);
5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5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