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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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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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乡镇、街委办、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当前,各类生产经营企业集中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压力交织叠加,消防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近日专门印发通知,部署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区企业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科学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在当前特殊时期,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一些地方聚焦防疫情、保增长,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程度有所弱化;有的企业为抢工期、赶进度,可能降低消防投入、放松安全管理,甚至违规操作、带险运营,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对此,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自觉站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驾护航的政治高度,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科学研判,准确掌握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时间、规模、数量等情况,深入分析复工复产面临的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企业在达到消防安全条件的情况复工复产。

    (二)联防联控,推动落实消防监管责任。各地要结合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统筹部署火灾防范工作。卫生健康、经信、住建、公安、商务、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通报、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分区分级分类制定实施防控对策。各地要统筹部署,各行业部门要积极联动,开展本地、本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闭环整改,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要依托基层综治平台,发动乡镇街道干部、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等基层力量,加大对居民小区、集体宿舍等防火巡查和宣传提示力度。

    (三)精准防控,强化单位自主管理。各复工复产企业要将消防安全列入复工复产方案重要内容,逐级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做到七个到位,即:全员消防安全职责交底到位、消防设施检查测试到位、防火巡查检查到位、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到位、员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到位、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到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到位。要加强条线管理,严格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企业、农资企业以及保运转企业,要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列出隐患清单、逐项消除,确保风险受控、安全运行;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等高风险场所,要全面评估消防安全状况,按照风险高低有序复工复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必须在岗在位,重点部位必须严加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四)未雨绸缪,强化应急救援准备。针对春季复工复产企业火灾规律特点,要立足灭大火、抢大险、救大灾,严格落实防疫期间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调派、遂行指挥等工作措施,从思想、组织、力量、装备和预案等方面做足做细各项准备。各企业单位要落实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根据本单位火灾危险特性配备相应消防设备器材,储备足够的灭火药剂和物资。企业(园区)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要及时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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