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办公室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 区委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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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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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区委办〔202011

    各乡镇、莲花湖管委会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厅字〔201813号)、《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川委办发〔201827号)、《达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达市委办发〔20192号)、《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度的通知》(达市委办〔2019112号)和《达州市通川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通区委办发〔20198号),特建立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度。

        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区委常委会主要职责

        1学习并贯彻执行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将安全生产纳入议事日程并作为向区委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四城同创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5推动常委会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或联系行业(领域)、乡镇街委、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并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6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大贡献的党政领导干部。

        (二)区政府常务会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3督促区政府领导干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督促区政府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4次,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推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装备;

        5督促区政府领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督促区政府领导干部依法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6督促区政府领导干部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推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有关规定推动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

    二、区委、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区委书记主要职责

        区委书记是全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生产纳入区委议事日程和向区委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每年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及时研究解决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体制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3组织制定区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并督促区委常委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部门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工会、团委、妇联等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5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四城同创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

    6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二)区政府区长主要职责

        区政府区长是全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3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在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在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并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装备;

        5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6领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1次,每季度召开安委会全体成员会1次,政府常务会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4次,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三)其他区委领导的共同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和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督促所联系乡镇街委和下级单位学习并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每年调研或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在重要节假日、关键时段带队督导检安全生产工作,在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及时指导所联系乡镇街委和下级单位妥善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四)相关区委领导岗位职责

        相关区委领导除履行共同职责外,要根据所在岗位履行相关安全生产职责。

        1区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协助区委书记统筹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2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岗位职责

        督促、指导纪委监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和三个必须要求,依法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指导纪委监委依纪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职务违法犯罪,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

        3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岗位职责

        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换届任期考核和日常考核,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权重;

        督促、指导组织部门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选配安全意识强、专业素养高、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

        督促、指导组织人事部门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纳入党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督促、支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安全生产监管干部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对象。

        4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岗位职责

        督促、指导政法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群众矛盾和群体性事件;

        督促、指导政法部门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权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的一票否决

        5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岗位职责

        督促、指导宣传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报道,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公益宣传,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考核权重;

        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监督,及时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指导乡镇街委、园区和下级单位妥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舆情。

        (五)分管安全生产副区长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2协助区委书记落实区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区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3协助区长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

        5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6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六)其他副区长主要职责

        1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3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不少于2次,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5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6督促所联系的下级单位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向区委书记、区长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依法组织或者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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