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3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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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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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311-2020317日(5个工作日)。

             话:0818-2124116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通川区整体家装系列产品生产基地(重新报批)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东岳新型工业集聚区

    四川宇阁门窗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中环立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约4000万元,新建综合楼办公楼、厂房、门卫及附属配套设施,厂区总用地面积约48.82亩,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660.8m2,钛合金门窗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0867.74m2、衣柜门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10524.94m2、整体衣柜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5404.4m2、货柜及货架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4578.4m2、木门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7103.6m2,门卫、配电室及公厕约80m2。生产整体衣柜2.8m2/a、橱柜2000m2/a,木门10000/年(其中油漆门4000/年、吸塑实木门3000套、强化免漆木门3000套),衣柜门3m2/a,金门窗3.3m2/a,货柜及货架2.6m2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施工废气: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采取道路硬化、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栏封闭施工,进出口设置冲洗设施,避开大风天气进行渣土作业,裸露地表和临时堆场采用防尘布覆盖弃土、建渣及时清运,运载车辆实行封闭式运输,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规定,做好扬尘防护工作

    施工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是哦工平面和作业时间,采用低噪机械施工,加强维护保养,高噪声设备远离西南面居民点布置,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标准

    固体废物:施工期挖方全部用于回填,临时堆场做好防风、防雨、防流失措施;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后外卖垃圾回收站,不能回收的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营运期玻璃清洗废水经2沉淀池(2m3/)处理后回用,喷漆房水帘除尘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集聚区污水管网和污水厂建成前,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器处理后同其余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预处理池(20m3)处理后拉运至东岳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集聚区污水管网和污水厂建成后,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三级标准后汇入管网进集聚区污水厂处置后达标排放。

    废气:整体衣柜、木门、货柜及货架、衣柜门生产装置分别设置1套中央除尘系统,共设置4开料、打孔、铣型、雕刻、精裁、钻孔等工位均设置集气罩,砂磨工序设置下抽风气管,各点位粉尘经集气罩和抽风气管收集后,汇入排气总管排,送入末端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木门生产装置、货柜及货架生产装置分别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共2套,打磨粉尘收集处置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15米排气筒排放;木门生产装置、货柜及货架生产装置喷漆工序在密闭房间中进行,各设置一套UV光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漆雾先经水帘设备沉降形成漆渣,后由负压吸气装置将未处理的漆雾全部引入UV光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DB51/2377-2017)相关限值要求,经15m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密闭性,定期清扫,减少扬尘和有机废气逸散;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引至楼顶排放

    噪声:项目营运期加强管理选取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空压机、风机等布置在机房内,并采取减震垫消声措施,加强维护保养,厂区内设置绿化带阻隔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标准

    固体废物:废胶桶、废涂料桶、废腻子桶、废墨盒废催化剂、废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防风、防雨、防流失措施,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的收集、暂存、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木材类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尘灰、玻璃清洗沉淀池淤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铝合金边角料、废封边带、废PVC膜、废金刚砂、废五金件和废包材、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餐厨垃圾桶装收集后与隔油池和油烟净化器产生的废油脂一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废的收集、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达州市通川区发改局备案同意(川投资备[2018-511702-21-03-323131]

    FGQB-0126号),取得达州市通川区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出具的预选址意见(通区规编函[2019]154号)。

     

    2

    通川区北部十个场镇饮水安全提升工程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江陵镇、北山镇、金石镇、碑庙镇、梓桐镇、安云乡、青宁乡、新村乡、檬双乡、龙滩乡

    达州市通川区水务局

    四川中环立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碑庙、北山、江陵、金石、檬双、破石、青宁、新村8座集中供水工程。主要包括取水源工程、清水工程、管道工程。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物污水依托周边已建民房收集处理,不外排。

    施工废气: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采取道路硬化、洒水降尘、设置冲洗设施等措施,靠近敏感点路段施工时设置施工围栏,避开大风天气进行渣土作业,裸露地表和临时堆场采用防尘布覆盖土方及时回填,运载车辆实行封闭式运输,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规定,做好扬尘防护工作

    施工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平面和作业时间,采用低噪机械施工,加强维护保养,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标准。

    固体废物:施工期挖方全部用于回填,临时堆场做好防风、防雨、防流失措施;废焊条、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后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排泥废水经各厂污泥调节池收集再泵入污泥脱水间进行离心脱水,离心水与滤池反冲洗水一并排入各厂污水沉淀池处置,污水沉淀池下部沉淀排入污泥调节池,上清液泵入配水井或静态管道混合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各厂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废气: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噪声:营运期加强管理选取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取水泵房、加压泵房设置在地面下2m,采用半地下室厂房,搅拌机、刮渣机、吸泥机,滤池的反冲洗泵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设置隔声门窗,并采取减震措施,优化布局,加强厂区绿化建设,利用厂房墙壁、建筑、绿化带阻隔噪声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体废物:机修间含油废物集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做好三防措施,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的收集、暂存、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排泥水经过污泥调节池、污泥脱水间离心脱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定期外运至指定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指定的城镇垃圾处置场处置,一般固废的收集、处置须达到《一般工业企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达州市通川区发改局批复同意(通区发改审[2018]108号)   

     

    3

     明月江流域通川区段防洪治理工程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北外镇

    达州市通川区水务局

    四川中环立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起点位于松石洞电站大坝坝后,终点位于明月江一桥。河道综合治理长度7.4km(其中新建护岸5.49km,清淤1.9km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围堰排水通过排水沟收集至集水井沉淀处理后排放;干化场淤泥渗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排放;施工人员生物污水依托周边已建民房收集处理,不外排

    施工废气: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采取道路硬化、洒水降尘、设置冲洗设施等措施,靠近敏感点路段施工时设置施工围栏,避开大风天气进行渣土作业,裸露地表和临时堆场采用毡布覆盖土方及时回填,运载车辆实行封闭式运输,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规定,做好扬尘防护工作;合理组织清淤施工,根据情况喷洒除臭剂,淤泥及时清运,减小臭气影响

    施工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平面和作业时间,采用低噪机械施工,加强维护保养,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标准。

    固体废物:表土用于后期绿化,弃方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置,临时堆场做好防风、防雨、防流失措施;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后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营运期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排放。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达州市通川区发改局批复同意(通区发改审[2019]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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