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7号)
  •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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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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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州市通川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第17

     

    为统筹推进全区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工作,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川办发202020号)和市防疫指挥部要求,结合通川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农贸市场、超市、家电数码、家居建材、药店、便利店、日杂百货、糕点店、果蔬生鲜店、理发店、孕婴店、珠宝店、服装店、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再生资源回收、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洗染服务、汽车销售维修及保洁、广告文化、房产销售及中介、景区、旅游度假区、科技服务、金融服务、农业服务等恢复正常营业

    二、有序开放大型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场所营业,但要适当缩短营业时间、限定人流量,严格落实场所清洁卫生、通风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有序开放餐饮行业,可提供电话、网络订餐,鼓励线上供餐和无接触配送,禁止集体性聚餐、承办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宾馆酒店仅开放住宿项目,不得开放其他项目书店可通过网络或无接触销售,顾客不得入店人力资源企业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举办现场招聘类活动。

    、影院、网吧、歌舞厅、KTV、酒吧、茶楼、棋牌室、农家乐、游泳馆、健身房等休闲娱乐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培训机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老年活动中心(室)、日间照料中心、文体活动场所等人群聚集度高的场所继续暂停开放。社区社团、会展促销等活动一律暂停。养老机构、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老年公寓等继续实施封闭管理。

    四、经营要按照《达州市通川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0号)落实主体责任,对暂停和限制营业或未达到复工条件而擅自营业的,区级相关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设立服务业复工营业咨询电话:0818-2369956

    六、若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广大市民群众可如实举报,举报电话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818-2131787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818-7232392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终止时间另行通告。此前发 布的通告继续执行,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达州市通川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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