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报送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有关数据的通知》(财监[2019]1号)要求,对本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三公”经费中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05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3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75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4914万元。主要是2018年本单位人员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有固定资产17.49万元,其中其他用房屋1套,价值3.5万元,保留车辆1辆,系中国科协配置的科普大篷车,用于科普宣传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价值5.9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01万元(含办公桌椅柜等,价值1.97万元和电脑打印设备,价值6.0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普及机构运行:指本单位科普事业的基本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缴纳除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