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扶贫对象信息数据核实核准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扶贫开发局
发布日期: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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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区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扶贫对象信息数据核实核准工作的通知》,为做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扶贫对象信息数据核实核准工作,准确掌握贫困对象基本情况,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打下坚实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载建档立卡APP

各帮扶责任人于215日前按照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扶贫对象信息数据核实核准工作的通知》要求,使用手机下载建档立卡APP”,并通过手机号码完成注册,掌握操作方法。乡镇扶贫办干部要按照附件1中《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档立卡APP用户使用手册(乡镇扶贫干部[信息核查]》登录电脑端WEB管理后台、村(社区)核查员使用APP登录村账号熟悉操作步骤、方法。

二、开展信息核查修改

(一)帮扶责任人核查。帮扶责任人于220日前通过电话、微信、QQ等信息化工具开展一次非接触式帮扶,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开展心理疏导,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指导做好疫情防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按照《扶贫对象信息数据核实核准操作指南(帮扶责任人)》完成贫困户每一项信息的核实并在手机 APP 进行标注,提交村级核查。同时向贫困户宣传建档立卡APP,按照附件1中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档立卡APP用户使用手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指导具备智能机使用条件的贫困人口下载注册并使用。

(二)村(社区)核查员核查。村(社区)核查员于224日前对帮扶责任人提交需要修改的内容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确需修改的,提交乡镇街委修改。

(三)乡镇数据修改。乡镇扶贫办干部于228日前登录电脑端WEB管理后台,查看需修改的数据详情,经研判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修改。同时对帮扶责任人提交的家庭收入、帮扶措施等修改内容进行核实修改。

(四)区乡数据信息数据审核。区乡二级同步运用建档立卡数据清洗规则,在国家系统中审核各项指标数据的逻辑性和合理性,对审核发现的疑似问题,及时反馈至帮扶责任人,由帮扶责任人再次核实后,在建档立卡APP中标记并提交村级核查、乡镇街委修改。对贫困户和村组干部均说不清的疑似问题,由乡镇街委建立疑似问题台账,待疫情阻击战结束后再组织入户核查。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委、区级部门(学校、医院等由管理单位负责)要督促帮扶责任人下载安装注册建档立卡手机 APP ,确保注册率达100%,并按照要求开展数据核实核准工作。乡镇街委要指导村(社区)落实核查员并做好核查工作,安排乡镇扶贫干部按时按质完成数据修正。帮扶责任人要履职尽责,全面核准核实贫困户各项数据信息。

(二)注重时间节点。帮扶责任人、村(社区)核查员和乡镇扶贫办干部要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沟通指导。帮扶责任人、村(社区)核查员和乡镇扶贫办干部要认真阅读《关于扶贫对象信息数据核实操作过程中各个环节注意事项及问题解答》,在工作中遇到的其他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送至区扶贫开发局,区扶贫开发局要加强好扶贫对象信息数据核实核准工作的指导。

(四)强化督查考核。区脱贫攻坚办将把在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扶贫对象信息数据核实核准工作纳入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考核,适时督查通报APP注册、核实核准进度和质量,对进度慢、质量差或影响我区在全市排名的乡镇街委、区级部门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单位脱贫攻坚目标考核分值。

                              

                                                                       达州市通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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