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9号)
  • 来源: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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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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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Ι级响应措施》,现将有关医保办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着“非必须,不窗口”原则,倡导尽量选择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APP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二、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办理途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含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办理社保费缴费业务。也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天府银行、邮储银行和达州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APP、银行自助终端等办理参保缴费。

    三、异地备案。异地就医人员均可先采取电话备案(电话:2149082)办理,在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再完善相关手续。推荐手机下载安装“四川医保”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个人账户查询业务。

    四、费用审核。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申报结算联网结算医疗费用,可在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办理,暂时不受服务协议时限约定限制。

    五、门诊特殊疾病申办。在疫情防控期间,新申办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可通过邮寄资料方式进行申报办理(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阳平路88号;邮政编码:635000;电话:2149082)。

    六、延期办理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生育津贴申领、医疗救助申领、非联网结算医疗费用审核、特殊人员医疗费用审核、门诊特殊疾病记录卡更换等事项,可在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办理,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相关权益。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外伤住院调查、门诊特殊疾病记录卡更换等事项限时暂不限定,用人单位或个人可待疫情结束后再申报办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达州市通川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代章)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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