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通川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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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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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通川区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强化管理,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环节,确保了信息公开不涉密、流程规范,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录入准确、及时。安排具体工作人员收集、整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并指定专人跟踪相关的网络舆情,及时疏导澄清问题,回复网友咨询、投诉。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2019年我局在通川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录入信息54,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分类,重点公开了财政预决算、重要会议、住房保障、安全生产、乡村建设等内容,做到了主动公开,扩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

    行政许可121件和行政处罚25件已录入行政权力一体化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通川区住建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通川区住建局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级财政管理。

    (四)平台建设。通川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通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博、电视、报刊等媒体平台和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通川区住建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并按照《条例》要求进行社会评议,对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1

    30

    1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2

    2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对《条例》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

    掌握还不够全面;二是公开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信息量与其他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改进措施

    2020,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与创新意识,提高工作效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学习。 强化对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扩充信息公开内容。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平衡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数量和质量,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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