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124116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达州睛泰眼科医院 |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金龙大道48号广泽格凌西城2号幢1-5 | 达州睛泰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四川仁欣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筑面积为1940.41m2,为眼科医院,本项目设置工作人员39人,设置病床40张,最大入住人数为40人,最大日接诊量为20人。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在原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951170200000318,设19张床位)基础上增设21张床位。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仅增设床位,无废水排放。 施工废气:仅增设床位,无废气排放。 施工噪声:施工期关闭门窗封闭施工,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标准。 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改造本项目楼层原有排水管道,与其他楼层排水管道完全隔离,营运期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通过改造后的排水管道收集至自建化粪池(20m3,,采用AO生物接触氧化一体化设备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达州市鲜家坝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医院内空气采用醋酸、复方来苏水、紫外线等消毒;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并加盖密封,将通风口设置在绿化带内,减小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噪声:项目营运期加强管理,选取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空调外机安装减震垫,污水处理站设备设置在地下,利用地面隔声,并采取减震措施,加强维护保养,确保项目东侧、西侧、南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域标准,北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域标准。 固体废物:医疗废物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存放,采取三防措施,其中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定期交由由资质的单位处置,病理性废物交由殡仪馆处置,废铅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清掏的栅渣和淤泥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标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须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次性输液瓶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取得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具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10203-351170017A5122), 取得通川区工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2MA66CE3Q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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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凤凰山隧道与G210国道交叉口立交化改造工程 |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元九大道与G210国道T型交叉口 | 达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 (1)道路工程 对原G210国道(肖公庙路)、元九大道道路进行车行道拓宽、新建人行道改造,其中G210国道(肖公庙路)改造长度为346.5m,元九大道改造长度394.667m。具体内容如下: ①G210国道改造 将G210国道K0+800~K0+947段道路右侧破除原人行道,增设减速车道及渐变段147m,人行道相应外移;将G210国道K1+370.5~K1+570段道路右侧破除原人行道,增设加速车道及渐变段199.5m,人行道相应外移。 ②元九大道改造 将元九大道K0+000~K0+394.667段右侧破除人行道,增设减速车道及渐变段121m,由于占用原公交站,公交站往西侧移动;为保证进入交叉口道路宽度,匝道旁道路拓宽5.5m。 (2)桥梁工程 新建A、B 两条分离式定向左转匝道,A匝道全长约478.114m,B匝道全长约574m。本项目桥梁建设不涉水。
①新建A匝道 A匝道为元九大道左转进入G210国道功能匝道,起于元九大道主导右侧车道AK0+000,止于G210国道出城方向右侧边缘AK0+478.114,全长约478.114m。其中AK0+148.500~ AK0+419.500为桥梁段,长271m,其余段为引桥。 ②新建B匝道 B匝道为G210国道左转进入元九大道的功能匝道,起于G210国道出城方向右侧车道BK0+000,止于元九大道主线城外侧左侧车道BK0+574,全长约574m。其中BK0+073.019~BK0+503.020为桥梁段,长430m,其余段为引桥。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桥基施工泥浆集中排入2个沉淀池(每个容积20m3)处理后回用,车辆冲洗废水通过沉淀池(10m3)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物污水经自建化粪池(10m3)收集处理后拉运至周边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施工期州河和石龙溪水体保护措施,施工期禁止废渣、废水下河。 施工废气: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栏封闭施工,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裸露地表和临时堆场采用防尘布覆盖,弃土、建渣及时清运,运载车辆实行封闭式运输,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规定,做好扬尘防护工作。 施工噪声:施工期选用噪声较低的环保型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临近声环境敏感目标的路段夜间禁止施工,优化施工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设置隔声屏障,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标准。 固体废物:施工期表土临时堆场做好防雨、防风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泥浆池沉淀弃渣定期外运至指定地点填埋处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外运到指定建渣堆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城镇垃圾转运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雨水径流通过桥面和路面下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营运期加强道路养护,保持路面平整,减少路面扬尘。 噪声:营运期采用SMA降噪路面,加强道路养护,减少交通噪声产生。 固体废物:道路沿线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清运处置。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经达州市发改委批复同意(达市发改审[2018]89号、达市发改审[2019]38号),取得达州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8]39号)、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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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川式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项目 |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魏兴镇友谊村七组(三圣宫项目西侧) | 四川千洪食品有限公司 | 成都艺博环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1#厂房生产车间)、辅助工程(配套用房、1#厂房前端综合楼),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气、消防水池和排水设施),环保工程(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等,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8277.69m2。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物污水经自建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经通川区魏兴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施工废气: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四周设置围挡封闭施工,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裸露地表和临时堆场采用防尘布覆盖,弃土、建渣及时清运,运载车辆实行封闭式运输,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规定,做好扬尘防护工作。 施工噪声:施工期选用噪声较低的环保型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优化施工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在临时工棚内,布置在场地中央,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降噪屏障,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标准。 固体废物:施工期临时堆场做好防雨、防风措施,四周设置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外运到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原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泡菜废水、生活废水、检验仪器清洗废水汇总收集后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隔油池+调节池+一体化气浮+一体化A2/O装置处理工艺,处理能力50m3/d)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魏兴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原料粉碎工序全封闭,粉碎粉尘通过粉碎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后通过干料脱包车间外侧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3台炒锅集中布置,炒制油烟经过一套集气罩+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通过炒制车间北侧11.5m高2#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炒制车间北侧11.5m高3#排气筒排放;产品检验室废气通过通风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检验室东侧11.5m高4#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通过集气罩+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4483-2001)要求,通过食堂厨房南侧7#排气筒排放,烟道设置须达到《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44-2010)中相关要求;污水处理池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设置于配套用房负一楼,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配套用房东北角7.5m高6#排气筒排放,确保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要求;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自带废气净化系统处置后通过5#烟道引至综合楼顶排放。 噪声:营运期加强管理,选取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将斩拌机、不锈钢打椒机、万能粉碎机、灌装机、油烟净化器等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部,利用厂房墙壁、建筑和绿化带阻隔噪声,并采取减震、隔声、消音等措施,加强维护保养,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检验室检验废液、废酸、废碱、废检验溶剂、废药品包装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4m2),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处理,设置明显标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须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原料筛选杂质、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粉尘、灭活后的培养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清掏的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油烟净化器废油脂、隔油池收集的废油、食堂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废的收集、处置须达到《一般工业企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达州市通川区发改局备案同意(川投资备[2019-511702-14-03-403929]FGQB-0123号),取得达州市通川区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出具的预选址意见(通区规编函[2019]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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