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通川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区公安分局
  • 作者:区公安分局
  • 发布日期: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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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通川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安排部署下,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区政府有关制度,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坚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提升群众幸福感。

    2019年,通川区公安分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四川电视台、达州全搜索、达州日报、警网微视频、两微一端等网络媒介主动公开信息8000余条,内容涉及非涉密警务活动、打击违法犯罪、重要工作部署、法律法规、群众办事指南、警情动态、温馨提示等信息。

    (二)坚持及时公开公安动态,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通过“平安通川”“通川公安”微博微信、通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公开;二是通过与《四川电视台》《达州全搜索》等电视媒体合作,进行新闻媒体公开。2019年,通川区公安分局共刊发稿件686篇,其中国家级104篇,(新华社客户端31篇、人民日报客户端4篇、人民网6篇、人民公安报2篇、中国警察网4篇、国际在线57篇),省级202篇,市级380篇。持续传递通川公安声音,讲述通川警察故事,展示通川公安形象;三是通过每月发送“警网通”信息进行警示提醒公开;四是通过开展法治公开宣传、“1.10”接处警宣传日、禁毒宣传进校园、警民坝坝会等活动,与群众现场交流宣传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通川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通川区公安分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2020年,分局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通川区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通川区公安分局未接到依照信息公开要求申请公开的事项。通川区公安分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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