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水务局关于渠江、州河河流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的公告
  • 来源: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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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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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依法规范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川总河长办发〔20183号)、《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通川区水务局组织开展了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划定了我区渠江、州河河流管理范围,现公告如下。

    一、划界河道

    渠江、州河

    二、划界范围

    通川区渠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江陵镇棋盘村至江陵镇集山村段,全长14.3km。通川区州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通川区罗江镇红梁村与宣汉县交界处至达川区河市镇河东村木河公路大桥,全长31.5km

    三、相关管理要求

    1.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私自建设妨碍行洪安全的建()筑物;禁止乱倾乱倒;禁止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

    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筑物,采砂取石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报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河道主管部门为通川区水务局。

    3.对违反水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特此公告

     

                                                                                         达州市通川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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