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全国、省、市、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结合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部署,自即日起,在通川区自然资源领域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及近期宜宾、贵阳煤矿事故,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管理措施不到位。二是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三是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四是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
(二)重点整治无证采矿、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关闭无证采矿,对无证采矿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典型案例等情况;依法及时查处超层越界采矿行为,对存在超层越界采矿的要依法及时查处并责令立即退回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凡超层越界采矿行为整改不到位,处罚不到位,永久性封闭不到位的一律不得签字同意复产复工,并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对拒不退回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配合应急等部门切实做好煤矿、非煤矿山等涉及自然资源部门的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精心安排部署。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片区所要切实将责任明确到位,落实到具体企业、单位和项目,进行全面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和对发现问题的有效整改,从严、从实、从细的做好集中整治工作。要盯紧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把握关键环节,切实将集中整治内容落实到企业生产作业一线,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片区所在2019年12月19日和2020年2月18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局办公室。
(二)强化整改,加大督办力度。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三)强化督查,严肃考核问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对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力保岁末年初的冬季安全生产(简称“冬安”),并将暗查暗访结果作为2019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