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区府办发〔2019〕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达州市通川区今冬明春农民工服务保障五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7日
达州市通川区今冬明春农民工服务保障
五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农民工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全力抓好农民工服务工作,根据《四川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农民工服务保障五大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农劳办发〔2019〕14号)和《达州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农民工服务保障五大专项行动的通知》(达市农劳办发〔2019〕9号)文件精神,今冬明春全区将继续深入开展农民工服务保障五大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心系农民工·温暖回家路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18日。
三、工作重点
(一)农民工专列(专车)服务。收集掌握农民工返乡返岗信息,统筹调度运力,合理组织车辆加班,确保春运高峰期农民工疏运顺畅。从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2月18日止,区交运局要协同相关部门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开通广州等地至达州农民工返乡专列,对重要时间节点和主要铁路干线农民工同时同向集中返乡返岗合计超过1000人/次的,提前35天报市交通运输局协调铁路部门安排临时专列;组织力量在达州火车站设立中转站,调度公交车和专线班车运送返乡农民工平安返家;组织志愿者在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便民利民、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协调汽车客运站开设农民工专用购票窗口;开展“暖冬行动”,在车站、主要交通要道、返乡交界处设置问候、交通安全等标语,设立便捷服务点,提供茶水、应急药品、道路救援等服务;联合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确保农民工返乡返岗出行安全。
(二)全覆盖走访慰问服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春节期间,各乡镇、村(社区)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家庭走访等方式全覆盖看望慰问本辖区返乡农民工及其家庭,通过走访慰问认真听取和梳理农民工反映的困难、问题和需求,能及时解决的要给予帮助解决。乡(镇)党委、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重点选择部分本地户籍在外地务工、春节未能返乡的农民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慰问采取发放慰问品、慰问金和举办文艺演出、走访、心理慰藉等方式进行,传达党委、政府的关心关怀。组织返乡农民工代表座谈会,宣传通川改革开放近几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认真听取他们对通川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
(三)根治欠薪攻坚服务。为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区人社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区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并以项目或企业为单位逐一建立工资支付情况台账,掌握并跟踪欠薪隐患,主动提前介入,按照《劳动监察条例》《达州市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欠薪案件和源头性案件。
(四)各类证照办理服务。区公安分局协同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充分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和务工出行集中时段,开辟办证“绿色通道”,安排专门窗口,配备专门人员,集中一段时间专门为农民工办理身份证、出国(境)证件、证明材料等各类证照。
(五)就业专场招聘服务。区人社局会同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和区妇联等单位,充分利用农民工春节返乡和外出集中时段,在广场、火车站、客车站等人口密集地开展“温暖回家路·关爱农民工”等主题的专场招聘会,让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民工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员等各类求职者得到有效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针对有返乡创业愿望的农民工,组织召开代表座谈会,解读省、市、区返乡创业就业优惠政策,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相应的政策扶持。
四、责任分工
(一)负责全区“专列(专车)服务”方案制定及每周开展情况收集上报。(牵头单位:区交运局;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团区委、区工商联,各乡镇街委。分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负责全区“走访慰问农民工”方案制定及每周开展情况收集上报。(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各乡镇街委。)
(三)负责全区“证照办理”方案制定及每周开展情况收集上报。(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四)负责全区“根治欠薪”方案制定及每周开展情况收集上报。(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运局、区国资中心等相关部门。)
(五)负责全区“就业专场招聘”方案制定及每周开展情况收集上报。(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就业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要成立今冬明春农民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区委组织部、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交运局、区农民工服务中心等牵头部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今冬明春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研究落实上来,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和工作调度,积极主动与协助单位沟通对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互联网等媒体做好活动的开展情况、工作亮点和活动典型的宣传报道。
(三)落实八项规定,严守工作纪律。专项行动开展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守省、市、区相关纪律和廉政准则要求,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负担,同时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四)抓好情况报送,提升工作质量。各区级牵头部门要将农民工专列(专车)、全覆盖走访慰问等5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具体工作方案及周报人员(姓名、单位及职务、办公室号码、手机号码),于2019年11月25日前报区农民工服务中心;自2019年12月1日起每周三17:00前将工作近展情况和统计表报区农民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