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秋冬季节秸秆禁烧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双龙镇
发布日期:2019-12-05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的秸秆禁烧工作,努力遏制秸秆焚烧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秸秆禁烧管理工作有序实施,根据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双丰村、重石村、石门村、茶店村、硐庙村、石马村、骑龙村、峨嵋村。

二、考评内容

秸秆禁烧工作采用百分制,对全镇所有行政村进行考评,考评主要包括禁烧组织保障、禁烧成效两个部分,并分别设立相应分值。

三、考评办法

(一)实施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制度。以行政村为单位,从行政村年终绩效经费中预留3000元用于秸秆禁烧考核。

(二)综合考评工作镇秸秆禁烧考核小组负责实施,综合考评成绩设置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为优秀,高于80分为良好,高于60分为格,低于60分为不格(量化考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三)因禁烧工作成效明显被上级表扬的,按市级加5分、区级加3分、镇级加2分的标准,同一事项被多级表扬按最高级加分但不累加。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四)对各村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实施工作经费扣除制度,对市级发现的火点每个扣1000元,对区级发现的火点每个扣800元,镇级巡查发现的火点每个扣500元,对群众举报发现的火点每个扣除300元。所扣除资金用于设立秸秆禁烧工作奖励资金库,奖励资金的40%用于奖励考评等次为优秀的村,30%用于考评等次为良好的村,20%用于考评等次为合格的村,10%用于奖励举报秸秆焚烧现象的人员。

四、考评方式

(一)考评分重点时段和一般时段。

(二)考评采取现场核查的方式以现场巡查禁烧成效为主检查巡查结果作为考评依据。

五、考核人员

考核人员从镇纪委监委、镇环保办、网格员、村组干部中临时随机抽调产生,考核人员3人一组,分别开展工作。

六、结果运用

考评成果是双龙镇年度重点区域秸秆禁烧工作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对年度任务完成较好,考评靠前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年度任务完成较差、考评不及格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进行约谈。


附件:

通川区双龙镇2019年秋冬季节秸秆禁烧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组织

保障

工作方案

制定本村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5

无秸秆禁烧工作安排,不得分。未按要求将田块包干到人,或落实不到位,扣1分。


宣传教育

通过坝坝会、小喇叭、农民夜校、入户走访、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禁烧工作。

5

夏、秋收割季节通过群众坝坝会、小喇叭、农民夜校等方式集中宣传不少于2次/月,少一次扣1分,不按规定张贴公告、分发宣传单扣2分。


工作网络

责任体系

建立村、组禁烧工作网络,层层压实责任,田块包干责任制落实到位。

8

未建立禁烧责任网络的,不得分;建立网络运转不正常的,扣5分。


制定考核

办法

制定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

5

未制定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的,不得分


巡查与应急

建立日常巡查和应急处置体系。

5

日常未巡查的扣2分,应急处置超过20分钟的不得分。


工作督察

对上级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7

整改落实不及时(彻底)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禁烧

成效

巡查处置

织相关人员开展巡查并及时处置火点,24小时通讯畅通,重点点位专人值守。

20

现场巡查不落实扣3分,重点点位无专人值守,发现一次扣2分,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扣1分/次,扣完为止


应急处置

上级发现火点信息后,各村组要按应急响应处置,15分钟内到场处置,并报送处置情况

45

市级巡查发现火点扣10分/处,区级巡查发现火点扣5分/个,镇级发现火点扣2分/个,规定时间内未处置上报的口1分/次。


 


    1. 文字解读
    1. 图片解读
    1. 音频解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