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应对和高效处置场镇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缺水造成的损失,保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我镇经济建设持续和谐发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区上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场镇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
(一)连续无雨日大于45日的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二)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燃气泄露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三)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的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而形成的临时性缺水。
(四)工程建设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五)因人为投毒、集体事件等破坏导致供水不安全的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相应能力,做好对日常应急突发事件的宣传发动,处置好可能导致的隐患事故。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场镇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对策。
(三)统筹安排,分工合作。
水管、食品、医院等相关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对场镇的供水安全给予技术指导和支援。
(四)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镇政府发出应急指令,各级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三、建立健全应急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博
副组长:孙必乐
成 员:罗兴俊 李经海 袁英建 王光强 刘 杰
王 和 鲁 禹 周 平 朱永川 李金龙
何长福 唐小林 唐小兵 彭洪伟
罗兴俊负责应急的日常工作。
(二)成立应急抢险队
队 长:罗兴俊
副队长:刘 杰
成 员:80名青壮年。
四、明确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区)有关重大供水安全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 及时了解掌握场镇重大供水安全事件情况,协调和组织实施供水应急措施;
3. 负责向区政府报告发生供水安全事件的准确地点、影响范围、程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4. 在应急相应时,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场镇供水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做好事发地的勘察、设计、组织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救援服务工作;负责对有潜在隐患工程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传达上级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媒体导向。
(三)相关单位职责
水管站:负责场镇供水事故的监控、检查、预警及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和供水的抢修指导工作。负责供水资料分析和整编。
卫生院:负责场镇供水事故人员伤亡医疗救治。
财政所:负责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资金筹措工作。
民政办:负责供水突发事件的灾情发布和救助工作。
供电所:负责协调供水突发事件的电力保障工作。
(四)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各级人民政府的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预防和预警
(一)水管站随时对供水安全进行监控、检查、预警工作,多渠道获取供水安全信息,对各种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报告。
(二)监测旱情信息、水污染信息、水库工程信息。
六、应急响应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在先期进行技术处理的同时,应在1小时向一上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报告。当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可采取用车送水,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直到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七、应急保障
当出现供水安全事件时,各种应急保障必须到位有力。
(一)做好组织保障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三)资金保障
(四)物资保障
(五)医疗卫生保障
(六)交通运输保障
(七)治安维护
(八)技术保障
八、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二)恢复重建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九、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