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委、区级相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扶贫开发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川扶贫发〔2019〕8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通川区2019年秋季的雨露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雨露计划新的政策要求
(一)扶持对象。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同)、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二)扶持期限。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教育补助。
(三)补助标准。“雨露计划”补助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年3000元。
(四)补助方式。1.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 2.直补到户。补助资金一律通过(学生本人或户主)社会保障卡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3.分学期申请发放。每学年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春季学期,核实(申报)时间,3月至5月,6月10日前全部审核结束,6月底补助到位;秋季学期,核实(申报)时间,9月至11月,12月10之前全部审核结束,12月底补助到位。
(五)工作流程。 各乡镇、街委要严格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学籍信息作为发放补助的依据,做到应补尽补。由区扶贫开发局统一从国扶子系统中导出标注学生信息下发到乡镇街委,乡镇街委扶贫办分村编制花名册,下发至行政村,由村级逐一核实学籍、在读等情况(已辍学学生不再享受补助),以表册形式“打捆”出具证明(XX村/社区2019年秋季雨露计划汇总表)上报至乡镇,乡镇扶贫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打捆”出具证明(XX乡/镇2019年秋季雨露计划汇总表)逐级上报到扶贫开发局,直补到户。国家系统中尚未标注学籍信息的个别贫困学生家庭,按照贫困学生家庭填写《“雨露计划”申请表》申报(附在读学校学籍证明)、村级初核公示、乡镇初审公示、县级扶贫部门审批公告。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是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要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引导更多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努力实现应学尽学,应补尽补。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街委要加强雨露计划政策的宣传,必须将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文件在村公示栏张榜公示,同时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贫困户帮扶责任人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宣传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两后生”家庭要普遍知晓和深入了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动员贫困家庭家长支持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区教科局将文件转发通川区辖区内中高职职业技术学校,通过学校广泛宣传,确保应补尽补,不漏一人。
(三)强化工作责任。雨露计划政策性和时限性都很强,要求很高,这就要求我们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明确要求,过细工作,切实把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
(四)及时上报名单。各乡镇街委及时将最终审核通过雨露计划的人员名册上报区扶贫开发局社扶股。春季学期在6月10日之前上报,秋季学期在12月10日之前上报。上报资料要求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
达州市通川区扶贫开发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