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1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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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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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121-20191127日(5个工作日)。

             话:0818-2124116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达州市通川区东旺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何家坝社区一组

    达州市通川区东旺石材加工厂

    四川仁欣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666.7m2,主要设置石材切割生产线1条、石材破碎、筛分生产线1条,年产细砂2m3、石子3m3、青石板1m3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物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施工废气: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硬化地面,原料、建渣集中堆放,采用毡布覆盖,及时清运,运载车辆实行封闭式运输,土方及时回填,大风天气停止施工,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规定,做好扬尘防护工作

    施工噪声:施工期选用噪声较低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安排作业平面和施工时间,场地四周设置施工围挡,高噪声设备设置围护结构,加强维护保养,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活动,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标准

    固体废物:施工期挖方全部回填,临时堆土场采取围挡、防雨、防风等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建筑垃圾外运到指定地点处置,建渣临时堆场须做好防雨、防风、防渗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村镇环卫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切割区设置废水导流沟,切割区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总容积为200m3)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平台废水经三级沉淀池(20m3)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m×3m×1.5m)收集处理后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营运期原料堆场采用防尘网覆盖,产品堆场设置围挡并采取遮盖、喷雾降尘措施,皮带输送设施采取密闭措施,切割、破碎车间全封闭,切割工序采用喷淋湿式加工,破碎工序设置喷雾降尘系统,厂区内地面硬化处理,定期洒水降尘,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确保营运期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标准后排放

    噪声:营运期加强管理选取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将切割机、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车间厂房内,设置减震基础,利用距离衰减和厂房建筑降低噪声影响,加强维护保养,禁止夜间生产,确保营运期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营运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厂区东南侧危废暂存间(3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须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废边角料回用于破碎生产线,沉淀池泥沙采用板框压滤机干化后暂存于泥沙干化池,自然风干后回用于破碎生产线,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村镇环卫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的收集、处置须达到《一般工业企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取得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702MA68WC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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