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涉改乡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扶贫开发局
发布日期:201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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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改乡镇、区级相关部门:

为确保全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第五届949899次常委会和通川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现将进一步加大涉改乡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涉及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乡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和残疾群众。

二、工作内容

向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户和残疾群众宣传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倾听意见建议,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合理诉求,对其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及时给予帮助,查找一超六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及时对标补短。

三、职责任务

(一)区脱贫攻坚办职责任务。加强对涉改乡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统筹、督查和指导,收集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交办给相关单位进行解决。

(二)区委组织部职责任务。督促指导贫困村“5+2+1”、非贫困村“3+2”帮扶力量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对帮扶力量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三)区民政局职责任务。全覆盖走访特困群众,协调解决特困群众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绿色通道,对符合临时救助政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或调标标准的困难群众及时进行临时救助、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调整标准。

(四)区残联职责任务。全覆盖走访残疾群众,协调解决残疾群众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符合办理残疾证的残疾人提供上门办证服务,对符合享受残疾待遇政策的落实相关待遇政策。

(五)“一超六有”牵头部门职责任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户和残疾群众存在的家庭收入低、义务教育、医疗保障、住房安全、生活用电、安全饮水、广播电视等问题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对标补短。

(六)涉改乡镇职责任务。加强对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帮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区脱贫攻坚办和相关部门报告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贫困户、特困户和残疾群众应享受的政策。

(七)帮扶力量职责任务。区级联系领导每月至少一次深入联系贫困村开展调研帮扶工作,协调解决贫困村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帮扶单位每月至少二次到村开展帮扶,并督促组织帮扶责任人开展结对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脱产驻村,围绕五大职责开展工作;驻村农技员(农业技术巡回服务小组)每月至少十个工作日到村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指导,帮助贫困群众发展农业生产。驻村法律顾问(法律巡回服务团)每月至少一次到村开展法律宣传,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调解决民事纠纷。驻村农信员每月至少一次到村开展金融服务,协助贫困群众贷款发展产业。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二次入户看望慰问和帮扶,宣传政策,摸清情况,规范档案资料,查找一超六有方面存在的问题,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乡镇、区级部门和帮扶力量要高度重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涉改乡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工作内容、职责任务,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帮扶工作,确保帮扶到位、群众满意,助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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