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市民的环保意识、安全意识不断提升,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观念也在通川区梓桐镇悄然发生改变,越来越多的市民呼吁在梓桐镇场镇区域禁止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梓桐镇党委政府因势利导,为切实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减少环保污染,营造安静祥和的新春佳节气氛和市民生活环境,提升梓桐镇文明形象。根据相关法规并结合梓桐实际,发布了《通川区梓桐镇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场镇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2019年1月31日至2月19日(农历腊月二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在梓桐场镇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各种烟花爆竹,同时组织社区干部、安检、公安等相关人员进行巡查,并组织志愿者上街作义务宣传劝导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从腊月三十至正月十五,梓桐场镇未发生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做到了整个春节期间“零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