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宇阁门窗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通川区整体家装系列产品生产基地(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通川区整体家装系列产品生产基地(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项目位于达州市通川区东岳镇有利村、兴盛社区(东岳电厂西侧地块)。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综合楼办公楼、厂房、门卫及附属配套设施,厂区总用地面积约48.82亩,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660.8m2,钛合金门窗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10867.74m2、衣柜门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10524.94m2、整体衣柜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5404.4m2、货柜及货架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4578.4m2、木门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7103.6m2,油漆仓库(分别位于木门、货柜及货架生产装置,面积均为20m3),门卫、配电室及公厕约80m2。生产整体衣柜2.8万m2/a、橱柜2000m2/a,木门10000套/年(其中油漆门4000套、吸塑实木门3000套、强化免漆木门3000套),衣柜门3万m2/a,金属门窗3.3万m2/a,货柜及货架2.6万m2/a,油性漆用量4.02t/a。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环保投资360.5万元。项目经达州市通川区发改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1702-21-03-323131】FGQB-0126号),取得达州市通川区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出具的预选址意见(通区规编函〔2019〕154号),通川区东岳新型工业集聚区已开展规划环评并取得审查意见(通区环函〔2015〕122号),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该项目已于2019年2月取得我局批复(通区环审批〔2019〕16号),本次系变更选址后重新报批环评。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建设,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到位,环保设施建设到位。
2.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缓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及环境纠纷。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废水收集设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现场的所有临时废水收集设施、处理设施均需采取防漏、防渗措施。营运期采取雨污分流;玻璃清洗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喷漆房水帘除尘水经絮凝沉淀循环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所在地市政管网建成前,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预处理池(2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再通过罐车拉运至东岳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市政管网建成后,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再通过市政管网送至东岳新型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分区和防渗等级对厂区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场采取篷布遮盖和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建筑垃圾和弃土及时清运,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进出口设置冲洗设施,严格落实“六不准”、“六必须”规定,做好扬尘防护工作;加强施工设备维护,减少机械废气排放。营运期厂房密闭生产;整体衣柜、木门、货柜及货架、衣柜门生产装置分别设置1套中央除尘系统(包括各工位集气罩、气管、排风支管、排风总管、1台末端布袋除尘器,共设置4套),对开料、打孔、铣型、雕刻、精裁、钻孔等工位均设置集气罩,对砂磨工序设置下抽风气管,各点位粉尘经集气罩和抽风气管收集后,汇入排气总管,送入末端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木门生产装置、货柜及货架生产装置各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共2套)收集、处理打磨粉尘,处置后废气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二级标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木门生产装置和货柜及货架生产装置各设置一套1套布袋除尘器、水帘降尘设备和UV光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共2套),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二级标准后经15高米排气筒排放,漆雾和喷漆有机废气经水帘除尘处理后同烘干房有机废气一并由负压吸气装置各引入UV光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一套处理后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标准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油烟净化器和烟道设置须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CHJ554-2010)相关要求。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平面和作业时间,将高噪声设备、项目主入口设置在远离西南面敏感点的位置,合理制定施工计划,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标准。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合理布局,将切割机、磨边机、打孔机、空压机、风机、铣床等等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密闭厂房内,远离厂界,设置基础减震,空压机、风机进出风口加装消声器,同时利用厂房建筑、厂区绿化带等阻隔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施工期挖方用于场地回填,表土用于绿化覆土,临时堆场做好遮盖措施;建筑垃圾分类后进行回收利用或卖给垃圾回收站,其余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营运期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胶桶、废腻子桶、废墨盒、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专用的危废暂存间(20m2)暂存,做好防渗、防风、防雨、防流失措施,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的收集、暂存、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木材类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尘灰、玻璃清洗沉淀池淤泥、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清掏的污泥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铝钛合金边角料、废封边带、废PVC膜、废金刚砂、废五金件和废包材、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玻璃渣和不合格玻璃半成品外售玻璃生产厂家,餐厨垃圾桶装收集后与隔油池和油烟净化器产生的废油脂一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废的收集、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7.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搬迁环境问题防护措施。各类生产设备、原辅材料在搬迁转移过程中按状态性质归类,分类转移,做好防护,避免损坏、泄漏、洒落等对环境造成影响;生产线拆除的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至指定地点处置;不可用生产设备做报废处理,外售废品回收站;办公垃圾等一般固废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8.建设涉及其它相关环境问题,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和技术评审意见落实。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善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同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五、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该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通川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