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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通川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

来源:融媒体中心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9-27     点击数: 人次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9月27日上午,达州市通川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达州宾馆隆重开幕。来自全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200多名区人大代表,肩负着人民的重托,激情满怀、信心坚定地迈入会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齐绘通川发展新蓝图,共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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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应到代表252人,实到242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执行主席张杰、梅辉太、何世清、吴大丰、李渊、杜晓红、王涛在主席台前排就坐。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玉华率指导组到会指导,覃永利、刘菁等应邀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由梅辉太主持。

上午10时,梅辉太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在热烈的掌声中,覃永利代表区十一届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覃永利从“过去五年工作回顾、未来五年总体要求和预期目标、努力建设忠诚担当勤政廉洁的政府”三个方面向大会报告了过去五年的工作情况和未来五年的工作方略。

覃永利说,过去五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通川儿女红心向党、全心为民,经受了一个又一个严峻考验、跨越了一道又一道艰难险阻、夺取了一场又一场辉煌胜利!五年来,我们致力于扶贫帮困,交出了一份脱贫奔康的时代答卷;五年来,我们致力于转型升级,交出了一份提质增效的产业答卷;五年来,我们致力于统筹协调,交出了一份生态宜居的城乡答卷;五年来,我们致力于改革创新,交出了一份蓄势聚能的开放答卷;五年来,我们致力于共建共享,交出了一份公平普惠的民生答卷;五年来,我们致力于防范化解,交出了一份稳定和谐的平安答卷。202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340.7亿元,年均增速10%以上,高于省市平均水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4.5亿元,年均增速13.5%,连续五年全市第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亿元、财政支出超过70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852元、20765元,年均分别增长8.6%、9.6%。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位居全省类区前列,全面小康指数实现程度全市领先。

覃永利在报告中指出,未来五年,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必将催生更多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也给通川发展带来难得机遇和多重利好。未来五年,区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深入推进“一轴两翼七支点”发展战略,建成“品质通川”、共享“有礼之城”,率先建设达州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

到2025年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突破800亿元,人均GDP达到7万元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400亿元,工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翻番;常住人口超过100万,城镇化率达到80%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60700元、33400元,增速高于省市平均水平。

覃永利在报告中指出,到2025年要实现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经济增速高于全省、领先万达开,成功进入全省县域经济先进县(区);产业发展得到新提升,工业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改革开放走向深入,区域合作全面加强;城乡发展更加协调,生态环境优美宜居;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在充分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五个具体目标必须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聚焦物质基础富裕示范,在推动产业创新发展上实现新跨越;二是聚焦精神文化富有示范,在推动文化繁荣发展上实现新跨越;三是聚焦城乡融合富足示范,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上实现新跨越;四是聚焦公共服务优质示范,在推动民生优先发展上实现新跨越;五是聚焦生态环境优美示范,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上实现新跨越;六是聚焦社会治理优良示范,在推动平安和谐发展上实现新跨越。

覃永利最后强调,新形势、新征程对政府自身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要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恪尽职守,加倍努力,始终坚持忠诚担当为政、始终坚持依法规范行政、始终坚持务实高效施政、始终坚持清正廉洁从政,不断提升政府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忠诚担当勤政廉洁的政府。

根据会议议程,大会以书面形式审议了达州市通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达州市通川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区监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通川经开区、辖区市属有关单位的领导同志以及为通川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老领导代表应邀在主席台就座。不是区十二届人大代表的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区委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区监委副主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乡(镇)、街(委)党委负责人,区人民团体负责人,区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辖区有关单位、直属管理机构负责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出席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及其他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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