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通川区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深度融合,通川区参照《达州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项目拨投结合管理办法(试行)》,借鉴江苏产业技术研究院先进经验,结合通川实际,制定了《达州市通川区拨投结合重点项目合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26条,围绕“拨投结合”模式,对重点项目从引入到退出的全流程进行了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1—5条):明确政策定位与支持方向。本章开宗明义,界定了“拨投结合”是将财政资金在项目市场化融资时转为投资权益的支持模式。旨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分担早期风险,并将技术增值赋予团队。同时划定了重点支持领域(如农副食品加工、医药制造等)及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二章遴选与立项(第6—9条):规范项目准入程序。确立了“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实行项目经理制。明确由达州产业技术研究院牵头组织专家评审和尽职调查,经市级决策后,由区级按程序审定并实施同比例跟投,确保项目筛选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管理(第10—18条):强化资金保障与过程监管。设立区级专项资金(年安排5000万元),并委托国有公司作为持股主体。明确项目公司由团队控股,合作周期与资金拨付额度设限(累计不超1000万元)。同时,对资金使用范围、专账管理及重大事项变更报备等作出严格规定,防范风险。
第四章权益实现(第19—24条):明确转化方式与退出机制。规定项目引入市场化融资时,财政资金可按约定转化为股权(由平台公司代持)或按原渠道返还。明确了股权转化比例的计算原则及退出本金滚动使用的长效机制。同时建立了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形成“投入—转化—退出—再投入”的良性循环。
第五章负责(第25—26条):明确《办法》解释部门和文件有效期。
三、政策亮点
(一)战略引领:市区联动发力。落实《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州产业技术研究院战略合作协议》,深化市区联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二)机制创新:财政资金与市场资本协同发力。“拨投结合”模式打破传统财政资金“只投不管”或“只补不转”的局限,实现资金在项目成功时转为股权、失败时宽容退出的灵活机制,分担早期风险,激励团队创新。
(三)激励导向:技术增值归团队所有。明确将技术增值部分赋予项目团队,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提升项目成功率。
(四)规范透明:全流程闭环管理。从立项、评审、签约到资金拨付、股权转化、项目退出,均设定清晰流程和责任主体,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风险可控。
(五)容错机制: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明确在符合程序、勤勉尽责的前提下,项目未达预期不追究个人责任,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制度环境。
(六)循环发展:收益滚动使用。股权退出收回的本金滚动使用,投资收益按规定上交,形成财政资金“投入—转化—退出—再投入”的良性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