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3月12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6-03-12     点击数: 人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3日-2026年3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124116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达州市通川区施家河水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达州市通川区青宁镇安云乡

达州市金地水务有限公司

成都艺博环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通川区施家河安云段、青宁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缓冲带和污水收集处理。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施工废水经自建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2.废气:施工期采取粉料遮盖、封闭运输、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等措施,有效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施工期优化布局,合理安排工期,降低人为噪声,选用低噪环保型设备。

4.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经分类回收后,可利用部分回填路基和坝基,不可利用部分回填当地废弃矿坑;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项目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营运期本身无废水产生,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和安云乡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尾水收集再处理。

2.废气:营运期增加周边绿化种植面积,净化空气环境。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营运期采用无动力设施,不产生噪声。

4.固体废物:营运期固废主要为收割植物及清除的杂草,清理收集后交给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环境风险:建立和落实各项风险预警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计划,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项目取得达州市通川区水务局出具的施家河河道管理征求意见的复函(通区水务函〔2026〕182号),取得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农村局出具的未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情况说明,以及达州市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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