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达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通川区行政区域内遭受重特大自然灾害时,区级层面开展的灾害救助等工作。毗邻区(县)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区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三、主要内容
《达州市通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附则八章。
(一)总则。明确预案的制定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通川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为通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三)灾害救助准备。气象(区应急管理局对接市气象局)、水务、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单位)及时向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和履行救灾职责的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并做好相应应对措施。
(四)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明确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五)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二、三、四级。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明确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工作。
(七)保障措施。明确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交通运输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科普宣传等工作。
(八)附则。明确责任奖惩、预案管理、参照情形、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