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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求《通川区人才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区委组织部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3-12-08     点击数: 人次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通川区人才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结果反馈

关于《通川区人才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解读.doc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聚力建设省级人才工作先行区,打响通九州贤达 纳百川英才人才工作品牌,经过前期调研、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区委人才办组织起草了《通川区人才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并于1214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通川区委人才办(达州市通川区通川中路196)。

 联系电话:08182254395

    箱:tcqwrcb@163.com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3128

 

 

 

 

 

通川区人才激励办法

送审稿

 

第一章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抢抓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川渝万达开地区统筹发展”“南充达州组团培育川东北省域经济副中心战略机遇,纵深推进三城三地三片区发展战略,聚力建设省级人才工作先行区,打响通九州贤达 纳百川英才人才工作品牌,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达市委人才〔202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通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才为纳入通川优秀人才库的各级各类人才以及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优秀人才。

第三条 在区委的领导下,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区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人才激励相关工作。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我区创新创业以及就业的各类人才及人才所领办创办的企业,我区根据实际将人才分为ABCDEFGH8个层次,具体情况详见《通川优秀人才分类目录》(附件1),本目录根据人才供求情况适时更新。

五条通川优秀人才库为依托,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严格入库准入制度,建立动态退出机制。

第六条 制定《急需紧缺人才专业需求计划》,重点向乡村振兴、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专业技术类岗位倾斜,由主管部门研究形成本行业领域《计划》,区委人才办初审汇总,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采取一定形式对外公布。

第三章激励措施

七条聚才引智激励

(一)安家补助和岗位激励奖。通过组织、人社等部门新引进到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合同期内分别给予安家补助和岗位激励奖。

1.新引进到我区企事业单位的ABCDEFG类人才,合同期内分别给予每人最高200万元、150万元、80万元、25万元、20万元、10万元、6万元的安家补助和最高20万元、12万元、9万元、6万元、4.8万元、3万元、1.2万元的岗位激励奖。

2.新引进到我区企事业单位且符合我区《急需紧缺专业需求计划》的双一流高校及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学士,合同期内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每人最高26万元安家补助4.8万元岗位激励奖,全日制硕士每人最高10万元安家补助1.2万元岗位激励奖,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最高5万元的安家补助

(二)柔性引补贴。对柔性引进且每年在通川工作时间不少于90个工作日的ABCDE类人才,在协议薪酬外分别给予每人每月最高2万元、1万元、0.8万元、0.6万元、0.3万元工作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2。补贴以实际在通川工作天数折算成月份发放,不足整月的部分,按比例发放。

(三)引才荐才补助。鼓励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人才工作的在职人员除外)举荐引进人才,全职引进ABCDE类人才并经认定的,每引进1人,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发挥以才引才资源优势,对接聘请通川籍在外知名人士担任招才引智大使,根据引才成效,给予最高3万元工作经费补助。

(四)特设岗位引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特设岗位的形式引进,乡镇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其所聘岗位等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

(五)员额制引才。探索编外员额管理模式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控制总量”“事业待遇”“实名管理,入额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在岗位聘用、职称评聘、管理使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员额专业技术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实施政聘企用探索通过人才储备编制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派驻国有企业和政府重点扶持民营企业工作的人才使用机制。派驻企业工作的引进人才,服务期为5年。服务满3年后,根据其意愿及专业特长,可调回编制所在单位或交流到区内其他事业单位工作;服务满5年后,对个人有意愿、企业有需求留企工作的引进人才,可申请继续留企工作,签订不低于3年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辞聘手续,并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七)专项资金支持。对引进的能够引领产业发展、带动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引进方式,给予人才专项资金支持。

第八荣誉奖金激励

(八)定期开展全区人才表扬活动对为通川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人才授予荣誉称号,给予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项目资助资金

(九)开展行业系统人才表扬活动。鼓励文化、教育、卫生、农业等行业部门在本系统内开展文体骨干”“名师名校长”“名医名院长”“农技标兵”“创业新星”“乡村之星”“通川工匠”“直播达人等系列表扬活动,经审定后,由组织单位给予荣誉获得者最高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支持参与各类竞技比赛。鼓励通川各界人士参加各类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且由市级及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主办并定期举行的科技、文体、农牧、职业技能等竞技比赛,获得国家级前三名的,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省级前名的,给予最高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市级第一名的,给予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我区行业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对获得技能大赛前三名的技能人才,经审定后,由组织单位给予最高0.5万元、0.3万元、0.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九条创新创业激励

(十一)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入库人才在通川创办(领办)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扶持,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100万元以内的创业贷款,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全额贴息。300万元以内的创业贷款,实行分段贴息,100万以内部分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全额贴息100万至300万的部分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0%给予贷款贴息。对E类以上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获得的创业贷款且未列入其他贴息计划的,参照以上执行300万以上部分仍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0%给予贷款贴息,累计贴息金额最高200万元。

(十二)人才计划项目资助。期开展人才项目评审活动,对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影响范围广的人才项目,按照不超过其实际有效投入的50%,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助资金。经我区申报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计划或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项目和科技项目的,按照国家、省、市下达资金额给予1:0.3的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三)创新成果奖励。我区优秀人才(团队)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特等奖并在我区转化应用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一、二等奖并在我区转化应用的,按奖励资金给予1:1的配套奖励;获得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特等一、二、三等奖并在我区转化应用的,按奖励资金给予1:0.5的配套奖励;获得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并在我区转化应用的,按奖励资金给予1:0.3的配套奖励;获得国家、省、市级同类其他科技奖项的,经评审,给予相应配套奖励

(十四)知识产权激励。鼓励发明创造,对在我区工作的新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个人(团体),分别给予最高1万元、0.2万元、0.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五)返乡创业激励。在通川区辖区范围内自主创业的通川籍返乡创业人才,通过工商注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经评定,可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返乡创业补贴。

(十六)电商网红产业激励。对从旅游、生态、美食、文化、民生等各个方面宣传通川,产生良好经济效应、社会效应和宣传效应,单个自媒体主流直播平台粉丝数量超过20万,且年直播带货促进本地产品销售量超过50万元的网红人才,经审核评定,按实际销量给予主播(团队)3%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双一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端电商网红人才入驻电商产业园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万元,并提供2年免入驻、免水电、免物业的三免政策

(十七)数字经济产业激励。支持数字经济人才对我区数字经济基础环节和前沿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开源平台或者社区等进行建设,支持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建筑业等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本土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数字经济核心关键技术攻关,获得市级以上科技、人才项目的,按照国家、省、市下达资金额给予1:0.3的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十条 平台建设激励

(十八)实施人才组团服务行动。充实完善通川人才服务团成员,鼓励支持各领域优秀人才乡村振兴、产业企业、民生事业等领域派驻交流,提供技术咨询政策争取、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解决行业领域以及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有关创新难题助力党政决策和产业发展。对每年累计现场服务时间不少于40个工作日工作效果较好的服务团成员给予最高1万元的工作经费,为我区产业发展、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作出重大贡献的,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适当奖励。

(十九)搭建校企联合培养平台。强化区内重点企业与四川文理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达州技师学院等本土院校的合作,加快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鼓励采取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校企联合培养方式培养技能人才,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由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生活学习补贴。对在达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在毕业前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与区内订单培养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最高2000元的标准给予订单企业一次性补助。

(二十)支持干事创业平台。鼓励本区企事业单位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大学生(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平台。对具有潜力且有意向建立人才平台的企事业单位,经评审,可给予最高5万元的建设资助;对建成国家、省、市级平台的,分别给予创办团队最高8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补助。

(二十一)设立人才联络服务站。依托驻外工作站、流动党支部、通川商会等平台,建立通川区驻外人才工作联络站,服务通川企业与当地知名大学及各类科研机构的对接合作,给予一定的启动资金和运营经费。鼓励本土人才集中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利用企事业单位事务办公室、社会服务中心设立人才服务站,配备人才服务专员,围绕政府、企业和人才等群体实际需求,打造政策、人才等信息的集散地和共享平台。

(二十二)支持建设飞地孵化器。支持企业异地建设科技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中心等飞地平台,柔性引进院士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人才与我区同类人才在创办科技企业、表彰奖励、科技立项、成果转化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我区主导建设域外产业孵化基地和创新服务平台,其全职聘用的符合《通川区优秀人才分类目录》相关条件的人才,可享受我区人才政策,符合条件的发放通川人才服务卡,在通川期间享受相关服务。特别优秀的入驻团队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人才专项资金支持。

第十一乡村振兴激励

(二十三)支持优秀人才通过各种方式服务基层一线。开展人才进乡村(社区)、进企业、进园区、进学校、进医院活动和人才组团服务活动,为基层一线提供技术、经营、互联网 ”、法务等方面的人才支持。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作风过硬的优秀人才,在提拔任用、交流重用、职级晋升(岗位晋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十四)建立乡村振兴顾问机制。选聘有影响、有威望的领导干部、创业能人、退休教师、致富大户、在外人才、返乡大学生、土专家、田秀才等担任村级发展顾问,为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发展顾问,推动各村服务需求精准对接。由村级自有资金每年给予发展顾问最高0.3万元的工作经费,对村级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通过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适当奖励。

(二十五)提升基层治理人才队伍业务素质。鼓励我区在职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分别给予0.3万元、0.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农村实用人才进行重点培养,符合条件的优先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优先推荐为村两委班子成员或作为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

(二十六)推动传统文化传承创新支持能工巧匠带徒弟传授技艺,加强对濒临失传的传统技艺挖掘整理力度。对具有鲜明的本地特色且得到国家、省、市、区级文化部门评定认可的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手工艺人,经审定,分别给予最高3万元、1万元、0.5万元、0.2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有鲜明本地特色的作品获得国家、省、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民间艺人、手工艺人,经审定,给予最高0.5万元、0.2万元、0.1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二十七)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面向规划建设专业人才选聘乡村规划师,支持涉及自然资源规划的相关部门组建乡村规划师团队,以经济片区为单元选派乡村规划师下沉服务,对乡镇村庄规划编制、景点设计、特色风貌塑造等工作进行驻点指导,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管理期限和工作实际奖励制度。

第十二培训培育激励

(二十八)学历教育。鼓励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培养各类人才,在保留身份和工作岗位前提下,提升与工作相关的学历,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的,可由用人单位予以补助。

1.对新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由用人单位给予50%的学费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2.对在我区工作或者户籍(原户籍)在通川的在读博士研究生,约定回通川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的,给予20万元的助学资金。

二十九)技能提升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与自己所从事工作相应的全国职业资格等级考试。对通过考试新取得相应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由用人单位给予0.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十)培训学习。适时组织人才专题培训班赴外地交流学习,择优推荐各类人才参加市级及以上人才、科技、创新等培训班,定期选送优秀人才到发达地区或企业跟班学习、挂职锻炼。

(三十一)实训见习。鼓励优秀大学生和青年人才到通川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为期半年及以上的实习见习,为其购买商业保险,对实习期间表现突出且留通川工作的给予0.5万元/人的奖励。支持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就业见习基地,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后,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生活补贴。

(三十二)二次调配。深化人才岗位二次调配,聚焦专业匹配、能力匹配、人岗匹配,结合高层次人才个人意愿、专业素质和岗位需求等因素,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等试用期满后,可选择原单位岗位调整”“跨单位交流等方式二次选岗,提升高层次人才人岗匹配度,实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人尽其才。

第十三人才服务激励

(三十三)住房保障。优秀人才来通川工作满年,购买通川区主导实施区域商品住房且为个人达州市城区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标准为:A类人才给予购房款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B类人才给予购房款4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40万元;C类人才给予购房款2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D类人才给予购房款1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E类人才给予购房款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F类人才给予购房款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G类人才给予购房款2%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资金超过10万元的,按433比例分三年拨付。若夫妻双方均符合补助范围,确定1人为主体享受政策,其配偶可享受的补助折半计入。为我区服务,且符合条件的E类人才及以上层次、全职引进的G类人才及以上层次的人才可申报入住我区人才公寓。

(三十四)专员配备。按照一对一标准,为全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人才集中的重点企业配备人才服务专员,在政策解读、待遇落实、项目申报、人文关怀等方面为人才及项目提供服务,协调解决人才及项目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十五)户籍办理。ABCDE类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在通川落户,实行专人即时承办,限时办结。

(三十六)工商服务。ABCDE类人才到我区申办企业,注册登记实行专人即时承办,限时办结。

(三十七)子女入学。在通川工作的ABCDE类人才,其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可就近安排一次到区属公办优质学校就读。

(三十八)配偶安置。在通川工作的ABCDE类人才,其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通过商调进入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没有正式工作的,按政策优先办理社会保障手续,并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帮助其就业。

(三十九)新婚礼包。在通川工作的ABCDEFG类人才,结婚配偶在达州市范围内工作的,结婚时由用人单位给予最高0.2万元的一次性消费礼包。

(四十)医疗保障。在通川工作的ABCDE类人才,在本辖区范围内享受预约、检查、治疗等诊疗绿色通道服务,可免费享受每年1次的医疗保健和体检服务,标准最高不超过0.5万元。

(四十一)服务保障。为符合条件的入库人才发放通川人才服务卡,持卡人才享受交通出行、参观旅游、法律咨询等服务保障。

(四十)政治激励。健全党政领导联系优秀人才制度。注重政治吸纳,在中青年人才中大力发展党员。优秀人才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或者立足自身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可按有关规定优先推荐为市、区两代表一委员

(四十)联谊交流。建立人才之家、人才活动中心等交流平台,定期组织人才座谈会、人才沙龙、联谊会、走访慰问等活动。

第四章考核管理

第十四条 每年年底,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入库人才的创新能力、业绩贡献、项目推进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津贴、补贴等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管理期内受刑事处罚等情况下,取消入库资格并追回其享受的激励资金。享受激励资金个人(团体)在服务期限内离职或者调离本区全额退还所得激励资金。

第十五条人才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全额保障,纳入年初预算,用于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奖励和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入库人才享受激励政策的申请受理,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其中重大支出项目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报区委研究确定。

第十六条对于通川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经本人申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享受激励政策的条件。

第十七条 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办法落实情况和执行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研究调整政策。

第五章

第十八条 各乡镇街委党(工)委、区级有关部门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人才激励措施,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实施,并将激励措施和实施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九条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和推广引进培养人才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树立优秀人才典型和人才工作先进典型,在全区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第二十条除一次性和已明确发放方式的激励资金外,其余激励资金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1次。通过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引进到企业的人才安家补助和岗位激励奖,由区级财政按有关补助标准的50%给予资助。

第二十一条 与区委、区政府其它支持鼓励政策重复,或同一类型同时符合多项激励政策的,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若上级出台新的人才激励专项条款,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

通川区优秀人才分类目录

 

一、A类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或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B类人才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或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C类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省千人计划人选,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省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天府峨眉计划和青城计划人选,省特级教师,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脱贫攻坚奖获得者,或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四、D类人才:四川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天府友谊奖获得者,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项目第一、第二、第三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项目第一、第二完成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四川省技术能手,全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省脱贫攻坚奖获得者,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世界500强企业、国内1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或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五、E类人才达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达州人才市长奖,达人计划 f 凤凰项目入选者,达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达州市科技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获得者(项目第一完成人),达州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项目第一、第二完成人),达人卡持有者,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人员,或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六、F类人才:省级名师,四川省及以上教育先进个人,达人计划 f 巴渠项目入选者,市三名工程领衔人,省级骨干教师,引进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达州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项目第一完成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或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七、G类人才市学科带头人,市级教学名师,市级骨干教师,达州市名中医,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具有高级技师资格人员,或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八、H类人才: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我区《急需紧缺专业需求计划》的“双一流”高校及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行业骨干,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返乡创业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高技能人才,或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九、其他优秀人才

对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标准难以界定的专才偏才、新兴职业人才(如网红达人、电商直播人才、乡村规划师、解说员、志愿者)等,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纳入相应层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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